廣州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來源:聘聘發布時間:2020-03-04

  中國樓市的限購政策,主要是針對住宅。商辦項目被限購,是從2016年北京通州開始的。當時通州被確定為首都副中心,市委市政府準備搬遷過去,為了抑制炒樓在全國率先限制了商辦物業。

  隨后,高層發現北京樓市出現了問題:由于住宅限購非常嚴格,而商辦物業不限購,因此出現了很多“類住宅”。說白了,就是批地的時候是寫字樓,最后建成了住宅的樣子,有獨立衛生間、每套房子有上下水,有的甚至還有煤氣。

  類住宅的銷量,一度超過住宅的銷量,讓北京限制人口增長的努力落空。

  于是對商辦物業限制的空前大招出臺了:2017年3月,北京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商業、辦公類項目管理的公告”,不僅限購,而且禁止個人購買商辦物業的時候貸款,新建商辦物業還限制了最小面積(每套不得低于500平方米)。

  隨后,一輪“限商”大潮在全國掀起,上海、廣州、深圳等城市紛紛跟進。

  當時(2017年3月30日)廣州出臺的政策是:

  商服類(商業和辦公,下同)房地產項目應當嚴格按規劃用途開發、建設、銷售、使用,未經批準,不得改變為居住用途。房地產開發企業新報建商服類房地產項目,最小分割單元不得低于300平方米。

  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服類物業,銷售對象應當是法人單位,法人單位購買的商服類物業不得作為居住使用,再次轉讓時,應當轉讓給法人單位。新政之前,已購買的商服類物業可轉讓給法人單位、也可轉讓給個人,個人取得不動產證滿2年后方可再次轉讓。

  可見,廣州的政策也非常嚴厲。

  但問題是,中國的商辦物業都供應過剩。主要原因是:

  第一,地方政府重視GDP和稅收,住宅沒有房地產稅,只能在交易的時候產生稅收,而商辦物業是企業使用,可以持續產生稅收,因此各地新增土地往往傾向于商辦物業,造成過剩。

  第二,商辦物業外表光鮮,裝上幕墻很漂亮、時尚,可以拉高城市顏值,所以地方政府歡迎。

  第三,跟住宅比,商辦物業遠遠不是剛需。一個人有10到15平方米的辦公室就足夠了,人均1平米的商業面積就過剩了,但人均住宅面積多多益善。

  第四,網購、網上辦公對商辦物業沖擊很大,但基本不沖擊住宅。你可以在網上購物、辦公,但不能住在網上。

  中國商辦物業過剩到什么程度?在湖南的很多縣市,去化周期可以超過240個月,也就是20年不建新房都夠賣的。在深圳,辦公樓空置率偏高也一直被詬病。

  不是每個城市都是北京。在中國,真正有資格、有必要限制人口增長的只有北京,連上海都玩不起“人口通縮”,已經開始從臨港新片區放松人口增長限制。

  所以,北京以外的城市放松商辦物業限制,是必然的。

  更何況,天量的商辦物業庫存成為經濟問題,鼓勵買都還來不及,怎么可能一直限制?

  2018年12月,廣州首次放松了商辦物業限制,當時出臺的政策是“330”新政前拿地項目可賣個人。但是,個人購買商服類物業取得不動產證滿2年后方可再次轉讓。

  2019年12月,深圳也取消了新增商務公寓“只租不售”的限制。

  現在,廣州的新政是:不再限定銷售對象!

  之所以出臺這個政策,顯然跟穩增長的巨大壓力有關。疫情正在向全球擴散,外需將受到嚴重影響。中國這一輪穩增長,只能主要依靠內需了。

  商辦物業不是普通住宅,本來就沒有必要嚴格限制。這種限制其實壓制了“可居住房屋”的增長,反而不利于平抑房價。

  放松限制,一方面可以去庫存,加快資金流動,另一方面也可以滿足部分個人的投資和居住(公寓可以居住)需求,可謂一石二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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