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發布加快總部經濟發展

來源:聘聘發布時間:2019-12-24

  福州市政府網23日發布《關于加快福州市總部經濟發展的八條措施》,明確在福州新設立,經認定的綜合型總部企業自2016年起,首次被評定為中國企業500強的,給予一次性500萬元獎勵;首次被評定為世界企業500強的,給予一次性2000萬元獎勵。

  根據福州新發布的八條舉措內容,2015年(含)以后在福州市新注冊且注冊后5年內認定的總部企業可視為新引進總部企業。世界500強(福布斯)、中國企業500強(中國企業家協會)、中國服務業企業500強(中國企業家協會)等企業在福州市新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總部或區域總部,上年度在福州市納稅額3000萬元(含)以上,可直接認定為綜合型總部企業。

  經認定的綜合型總部企業自2016年起,首次被評定為中國服務業企業500強的,給予一次性200萬元獎勵;首次被評定為中國企業500強的,給予一次性500萬元獎勵;首次被評定為世界企業500強的,給予一次性2000萬元獎勵。

  經認定的綜合型總部企業在市域外增設分支機構的,按照新設分支機構每年匯繳本市稅收地方留成部分的30%給予獎勵。

  據了解,經認定的總部企業還以享受一系列人才優惠政策:經認定的總部企業個人所得稅年納稅額3萬元以上的高級管理人員和年納稅額5萬元以上的專業技術人才(含有突出貢獻的業務骨干)可按其上一年度所繳工薪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的50%予以獎勵,其子女入園、入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將統籌安排優質學校。

  經認定的綜合型總部企業,5年內每家每年給予2名引才名額,經福州市人社局核實后,按照《福州市引進高層次優秀人才服務辦法》,享受20萬元人才配套補貼、子女入(轉)學、配偶安置等優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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