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首推空氣質量經濟獎懲

來源:聘聘發布時間:2016-11-14

  日前,天津市環保局公布了10月份各區空氣質量排名及經濟獎懲情況,西青區空氣質量綜合排名第一,獲140萬元財政獎勵。這是《〈天津市清新空氣行動考核和責任追究辦法(試行)〉補充辦法》實行后,首次對各區按空氣質量排名進行經濟獎懲。

  《補充辦法》規定,根據各區每月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排名結果,對區政府實施財政獎補或扣減財力措施,并在媒體公布獎懲結果。對未完成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且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或綜合指數改善率連續3個月排名倒數第一的區,將暫停審批該區新增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對PM2.5或PM10濃度月均值同比不降反升每累計5次,或連續兩個月PM2.5和PM10濃度月均值同比均不降反升的區,由天津市政府負責人約談相關區政府負責人。對適用約談考核條款的追責情況,將在電視媒體上公開約談過程。

  根據天津空氣質量監測結果,2016年10月份,西青區、靜海區、濱海新區空氣質量位列天津市各區前三名,分別獲得140萬元、120萬元和100萬元獎勵;而和平區、武清區和薊州區則“墊底”,最高被扣減財力1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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