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引進外省市人才政策說明 一、引進外省市人才條件(具備其一即可) 1、大本以上學歷(含大本),年齡在35歲以下; 2、具有大本以上學歷,并取得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 3、獲得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 4、具有特殊才能的各類人員; 引進人才的年齡除已有規定外,一般應在45歲以下。 二、辦理程序 第一步:提交材料 單位引進人才申請,提供學歷證書及職稱證書、結婚證書(原件、復印件)。 第二步:單位填表、提檔 填寫《干部調動呈報表》(一式一份)、《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一式兩份)并加蓋公章,審核無誤后由我局對原單位開具商調函,持商調函回原單位提檔,提檔的同時由原單位出具同意調出函(由縣處級以上人事部門出具)。 第三步:到天津市人事局報送以下材料 (1)單位引進人才申請; (2)學歷證書及職稱證書、結婚證書(原件、復印件); (3)同意調出函 (4)引進人才的檔案(檔案材料包括:報到證、轉正定級表、技術檔案,若引進人才畢業時屬非統招統分類的,檔案材料還要有吸收錄用干部手續; (5)《干部調動呈報表》、《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第四步:領取調令和《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市人事局審核檔案材料無誤后開具調令(給本人兩份調令和一份《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第五步:辦理《準遷證》 持其中一份調令、《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和學歷證件到市公安局戶口辦公室辦理《準遷證》。 第六步:戶口遷出 持另外一份調令和《準遷證》回原單位調人事關系(干部介紹信臺頭填寫:天津市人事局)、工資關系,遷戶口。 第七步:報到落戶持干部介紹信、工資轉移介紹信、戶口遷移證到天津市人事局一站式服務處(地址:天津市和平區解放北路167號)報到,報到后持市人事局開具的介紹信到天津市公安局戶口辦公室(地址:天津市和平區唐山道30號)辦理落戶手續 最后將干部介紹信送到人事局存入本人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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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聘聘發布時間:2016-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