醞釀多時,北京拿出服務保障人才的“大招”:面向人才專配公租房、共有產權房和發放租房補貼。
剛剛,北京市住建委正式發布《關于優化住房支持政策服務保障人才發展的意見》。
這份文件主要是結合 “三城一區”及其它國家或北京市重點功能區(以下統稱“園區”)建設,通過住房政策來服務保障在京就業創業的人才。
小編為您劃重點:
1 人才能享受哪些住房保障?
可租,可買,可領補貼
保障措施大致劃分為三大類:公租房、共有產權房、租房補貼及購房支持。
(1)公租房:只租不售、循環使用。
房源從哪來?除了新建外,還可以改建、長期租賃、收購市場房源和調劑其它公租房。渠道這么多,供應不是難題。
(2)共有產權房:花錢買,封閉管理。
既可以在園區范圍內及周邊新建,也可以收購剩余政策房。
(3)租房補貼:不要房源可領錢。
這一條很好理解,如果引進的人才不需要公租房、共有產權房,可以領租房補貼。
補充一條關鍵政策:
經市級人才主管部門備案引進的非京籍優秀人才及境外個人(含港澳臺居民),家庭成員在北京市均無住房,可以購買用于自住的商品房,或者也可以申請一套共有產權房。
2哪些人屬于“人才”?
不限戶籍、各區認定
先明確關鍵一點:北京市人才住房新政并沒有限制戶籍。也就是說,無論是京籍還是非京籍,只要符合相應的人才標準條件,就可以享受該政策支持。
這次發布的政策是從全市的角度制定的,但各區都有各區的實際情況,所以人才認定的標準還是以區為主嚴格制定。
北京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說,
明確了各區、園區差異化的功能定位,各區、園區重點發展的產業不同,發展所需的人才類型和層次也不同,所以《意見》未對人才標準進行全市統一規定,而由各區、園區綜合考慮本區功能定位和發展方向等因素制定,并在本區、園區實施政策中予以明確。
3人才住房并未放寬申請條件
在京無房+企業符合定位+……
申請人才住房,需要符合北京市公租房和共有產權房的一般申請條件,并按照北京市公租房租金標準及共有產權住房售價、產權比例、出售等一般規定執行。
針對公租房,申請家庭應具備以下條件:
在北京市無房,或在北京市有住房但距離工作單位超過一定距離;
北京市、本區或園區需要的人才;
在本區認定的單位就業或簽約達到一定年限,各區認定的行業或單位應符合首都城市戰略定位;
具體申請條件,再結合區域功能定位和發展方向等因素確定。
針對共有產權房,申請家庭應符合以下條件:
符合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申請條件;
在本區認定的單位就業或簽約達到一定年限,各區認定的行業或單位應符合首都城市戰略定位;
具體申請條件,由各區結合本區功能定位和發展方向等確定。
值得一提的是,在分配共有產權房方面,各區可通過搖號或會同區人才主管部門根據申購家庭情況打分確定選房順序。
如果按照打分方式確定選房順序的,可結合人才的急需程度、創新能力、影響力、發展潛力以及對所在行業領域的作用和貢獻、在京服務年限等因素綜合打分排隊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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