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才住房支持政策正式發布,明確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原則
澎湃新聞記者7月20日獲悉,日前北京市住建委會同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等有關部門聯合發布的《關于優化住房支持政策服務保障人才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自發布之日起開始正式實施。
收到公眾意見61條
北京市住建委介紹,2018年6月15日至6月22日,《意見》(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期間共收到意見建議61條,負責部門對《意見》部分條款進行了修改完善。
一是優化住房支持政策服務保障人才發展的措施是在現有公共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政策基礎上,對各類住房支持政策的優化、統籌、提升,為保證政策延續性,在《意見》制定依據中增加“結合本市公共租賃住房、共有產權住房等政策規定”。
二是總體要求部分,將重點功能區層級范圍明確為“國家或本市重點功能區”。同時,在基本原則中,明確了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的原則,對符合條件的人才給予住房支持。
“以區為主、全市統籌”
結合征求意見期間,部分網友關注的問題,負責部門就《意見》有關內容說明如下:
(一)《意見》制定背景和依據
一是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讓全體人民住有所居。積極落實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支持符合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的人才基本居住需求。
二是落實《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以下簡稱《總規》)以及市委市政府關于深化首都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優化人才服務促進科技創新等文件要求,在住房方面優化人才服務保障體系,促進產城融合、職住平衡。
三是本市公租房、共有產權住房政策均有支持人才的規定,各區、園區已有一定實踐經驗。《意見》是在現有政策基礎上,對人才住房支持措施的優化統籌,將為各區、園區開展工作提供規范指導。
(二)以區為主嚴格制定人才認定標準
《意見》提出了“以區為主、全市統籌”的人才住房工作原則。《總規》明確了各區、園區差異化的功能定位,各區、園區重點發展的產業不同,發展所需的人才類型和層次也不同,故《意見》未對人才標準進行全市統一規定,而由各區、園區綜合考慮本區功能定位和發展方向等因素制定,并在本區、園區實施政策中予以明確。
(三)人才住房支持政策的定位和管理
《意見》堅持“房住不炒”定位,按照“租購并舉、以租為主;產城融合、職住平衡”原則,就近解決人才居住生活需求,聚焦符合條件人才的職住平衡,并實行嚴格的監督管理,沒有任何投機和投資空間。
一是,申請人才住房,需要符合我市公共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的一般申請條件,并按照本市公租房租金標準及共有產權住房售價、產權比例、出售等一般規定執行。
二是,人才住房實行更為嚴格的管理,在“三城一區”及其他國家或本市重點功能區籌集的房源,面向園區就業符合條件的人才開展專項配租或配售,并在園區內實行封閉管理、循環使用,人才因工作及住房等情況變動,不再符合條件的應當退出。
三是,北京市將繼續實行嚴格的房地產調控政策,堅持目標不動搖、力度不放松,人才住房政策不會對調控政策造成影響和沖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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