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營商環境,服務保障人才發展,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人才辦、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規劃國土委共同起草了《關于優化住房支持政策服務保障人才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近日正式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一、《意見》起草背景
按照《關于加強本市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管理的通知》(京政發〔2011〕61號)和《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京建法〔2017〕16號)等文件規定,重點功能區、產業園區,可建設籌集公共租賃住房、共有產權住房,用于解決引進人才和園區就業人員住房需求。近年來,中關村一區十六園、經濟技術開發區及部分區,結合區域發展需要和引才方向,出臺公租房、共有產權住房面向人才供應的管理辦法,籌集房源解決了人才在居住方面的后顧之憂,為企業創新發展打造了適宜的營商環境,也促進了科技創新和經濟社會發展。
根據中央及北京市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加強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優化營商環境等精神,要充分發揮人才的戰略資源作用,進一步優化人才服務保障體系,在住房條件等方面為人才提供支持,促進科技創新,推動高精尖產業發展。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等部門依據本市公共租賃住房、共有產權住房等政策規定,緊密圍繞“四個中心”的首都城市戰略定位,起草了對符合條件的人才提供住房支持的意見,對各區(園區)開展人才住房工作予以規范和指導。
二、《意見》主要內容
堅持“房住不炒”定位,落實建立租購并舉住房制度的要求,聚焦符合條件人才的住房職住平衡,按照“租購并舉、以租為主;產城融合、職住平衡”原則,以配租公共租賃住房為主,配售共有產權住房為輔,在就業創業人才聚集區域,籌集房源就近解決人才居住生活需求。
公共租賃住房按照規定組織建設籌集,面向住房、就業等情況符合本區(園區)人才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的人才家庭配租,由保障性住房專業運營管理機構、園區管理機構或所屬專業企業持有運營,實行嚴格的退出和監管機制,促進房源循環使用。
共有產權住房按照規定組織建設籌集,面向符合本市共有產權住房申請條件且符合就業等要求的人才家庭配售,后續實行內部封閉管理,循環使用。
堅持“以區為主、全市統籌”原則,各區政府結合本區功能定位、發展方向和引才需要,制定建設籌集、申請條件、分配管理、使用監督等實施政策,籌集房源面向符合條件的人才供應。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統籌全市人才住房支持政策,根據全市人才工作需要,統籌部分房源面向市級引進人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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