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依海而建,因灣而興。海灣是青島突出的自然稟賦,是推進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空間載體。今年市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我市將實施“藍色海灣”、“銀色海灘”治理工程,推進膠州灣、西海岸國家級海洋公園建設;嚴格落實河(湖)長制、灣長制,加大河庫(湖)、海域綜合整治和保護力度。
記者昨日從市海洋與漁業局獲悉,我市自2016年底起積極探討推行灣長制。經過近一年來的持續推進,青島市實施灣長制成效顯著,主要海灣生態環境持續向好,水質優良比例穩步提高,膠州灣海域優良水質面積達到71.8%,比五年前提升25.4%。全市近岸海域水質總體良好,98.5%的海水水質符合優良標準,為青島建設國際灣區都會提供了有力的基礎支撐。
全市49個海灣全面推行灣長制
2016年,市委、市政府充分總結多年來膠州灣海灣保護管理工作取得的階段性工作成果,堅持陸海統籌、灣區統籌、河海共治,以保護海灣資源、防止海灣污染、改善海灣環境、修復海灣生態、提升海灣綜合價值為主要任務,全面分析青島海灣的現狀、問題,研判市民公眾對良好海洋生態環境、生態岸線和親海空間的愿景不斷增強,創造性的提出在全市推行灣長制;將推行灣長制先后列入了青島市十二次黨代會報告、青島市2017年市政府工作報告、國家海洋局2017年工作報告;并于2017年3月形成了青島市《關于推行灣長制加強海灣管理保護的方案》,經專家論證和反復征求各方意見,《方案》提交市政府常務會、市委常委會研究通過,正式在全市49個海灣全面推行灣長制。
我市實施灣長制一年多以來,建立了灣長制組織體系。由各級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行政區域總灣長;各級相關負責同志擔任行政區域內灣長,建立市、區(市)、鎮(街道)三級灣長體系。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擔任全市總灣長。膠州灣、嶗山灣、靈山灣設立市級灣長,分別由市長、負責市政府常務工作副市長、分管海洋與漁業工作副市長擔任,市海洋與漁業局為聯系部門,負責落實灣長安排事項和工作任務;沿灣區(市)(含青島紅島經濟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二級灣長;沿灣鎮(街道)主要負責同志擔任三級灣長。市、區(市)設置灣長制辦公室,鎮(街道)明確負責相關工作的機構。市灣長制辦公室設在市海洋與漁業局,承擔市灣長制辦公室日常工作;市灣長制辦公室主任由協助分管海洋與漁業工作的市政府副秘書長擔任,同時兼任市河長制辦公室主任。
在建立了灣長制組織體系的同時,我市還公布了《青島市灣長制市級會議制度》《青島市灣長制工作市級督察督辦制度》《青島市市級灣長制部門聯動工作制度》《青島市灣長制信息報送制度》《青島市灣長制市級驗收辦法》等市級灣長制相關工作制度。此外,還將城市規劃、海洋功能區劃、土地利用規劃、環保規劃、開發利用規劃等相互協調,實現區域統籌,優化海空資源配置,組織編制了《膠州灣保護利用總體規劃》。
今年開展“藍色海灣”整治行動
市海洋與漁業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我市今年將積極開展“藍色海灣”整治行動,推進“南紅北柳”濱海濕地修復工程。開展“智慧膠州灣”項目,建設膠州灣綜合管理平臺和中心,整合優化膠州灣水質監測站位,提升海灣監管能力。
去年以來,我市分別在膠州灣、靈山灣-唐島灣、鰲山灣、青島灣、太平灣、浮山灣、丁字灣等重點海灣布設站點,每季度開展1次水質監測;選擇全市8個重點排污口(包括河流入海口)開展了陸源入海排污口鄰近海域的監測,根據監測結果進行評價,并及時通報重點入海排污口鄰近海域水質狀況。對環膠州灣的水質、沉積物質量和各類污染源狀況進行了調查。并編制完成了《青島市膠州灣污染源調查報告》,提出了膠州灣污染物總量控制策略,形成了《膠州灣污染物排海總量控制工作方案》,為建立以監測數據為依據的海灣污染治理倒逼機制,督促沿灣區市加強污染源頭治理奠定基礎。
環灣各海監機構每月對“三灣”海域岸線巡查不少于1次,每季度或半年至少開展1次區域性聯合巡查,加強區市、部門間的聯合執法行動,及時檢查發現并制止違法行為,全力推進海灣綜合執法監管工作上臺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