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企業吸納急需緊缺的各類技能人才,特別是創新型技能人才。從2016年起,每年根據省上下達指標數完成引導1萬名高校畢業生到市州及縣市區各類企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骨干企業服務,服務期限為3年。服務期間畢業生與用人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由企業支付工資報酬,并按規定為畢業生辦理社會保險,通過省財政轉移支付給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補助。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當年新招用持《就業創業證》半年以上的失業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落實相關稅費減免政策。對認定的困難企業吸納大中專畢業生、技校畢業生、復轉軍人和其他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最長不超過3年的社會保險補貼。對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年社會保險補貼。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符合相關條件的,可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
蘭州鼓勵企業吸納急缺人才
來源:聘聘發布時間:2016-0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