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建立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園

來源:聘聘發布時間:2017-02-23

  近日,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以“一號文件”出臺了《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加快推進國家中心城市建設的實施意見》(簡稱“成都人才36條”),這是繼2016年成都市委市政府一號文件——“成都人才新政十條”之后,全市出臺的又一重大人才綱領性文件,對未來成都市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具有里程碑意義,標志著成都人才事業實現了從“政策創新”到“體制機制改革”的跨越式發展。

  強化用人主體自主權 構建市場化的人才服務體系

  “成都人才36條”進一步厘清了黨委、政府人才工作部門職能,在全國率先建立“行政權力清單”“行政責任清單”“政府服務清單”人才管理服務“三張清單”,強化了政府人才宏觀管理、政策制定、公共服務和監督保障等職能,從“臺前”轉向“幕后”,從“管理”轉向“服務”,努力做到“無事不擾、有求必應”。同時,“成都人才36條”突出市場化導向,向用人主體放權,積極推進市屬國有企業經營管理層實行市場化選聘和契約化管理,深化高??蒲性核耸轮贫雀母铮晟迫藛T聘用、職務評聘和收入分配自主權保障落實機制,從廣度和深度上推進人才管理服務市場化。

  “成都人才36條”提出,加快建設中國成都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和成都國際人才城,大力引進和培育人才服務機構,打造市場化、社會化、產業化的人力資源服務產業鏈,推動人才資源配置實現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優化。

  引才機制更加積極開放靈活

  “成都人才36條”建立更為開放的柔性引才機制,依托海外人才離岸創新創業基地,引進急需的領軍人才在蓉轉化科研成果。鼓勵用人主體以“一人一策”的方式,吸引包括諾貝爾獎獲得者在內的領軍人才,在蓉建立聯合實驗室、新型產業技術研究院開展科研項目攻關,有效分享全球智力資源。

  “成都人才36條”從統籌國內國際兩種資源出發,提出依托自貿區平臺優勢,建立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園,集創新創業服務中心、綜合保稅區、國際化社區等功能平臺為一體,營造“類海外”的人才宜業宜商宜居環境。通過支持企業、高校在海外建立研發中心、研究院等方式,建立國際化眾創空間、海外離岸孵化器和海外創新創業基地,直接利用海外資源就地服務海外人才發展。同時,為解決海外人才特別是外籍人才在蓉創新創業,在項目申報、商事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障礙,“成都人才36條” 積極為外籍人才來蓉創新創業爭取“國民待遇”。充分體現更加開放、更加主動的引才胸襟。

  為激勵對成都發展作出重大貢獻的人才,“成都人才36條”創新建立了高層次人才禮聘制度,通過“一人一策”“一企一策”的方式,為急需人才和團隊“量身定做”扶持套餐。專門建立了重點人才(團隊)接力扶持機制,通過集合部門政策資源等方式給予綜合扶持,最大限度發揮政策的疊加放大效應,幫助人才(團隊)發展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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