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實施“新十條”吸引外籍人才創新創業

來源:聘聘發布時間:2016-12-13

  根據“新十條”,在上?!半p自”區即上海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或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內工作的外籍高層次人才可通過單位推薦,申請永久居留。審批時間也從原來6個月縮短為50個工作日。外籍華人如具有博士學歷的,不需要推薦,就可以直接申請永久居留。

  此外,“新十條”還降低了外籍投資者申請永久居留的門檻,投資達到100萬美元,并且納稅記錄良好的,可以直接申請在華永久居留。

  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局長丁斐平表示,這次“新十條”政策最大的特點在于惠及海外人才的同時,包括其配偶、子女,甚至連同外籍保姆也能獲得簽注上的便利。

  丁斐平表示,對符合認定標準的外籍高層次人才,可直接申請在華永久居留,其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隨同申請。對于從就業居留向永久居留資格轉換的外籍人才,允許其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隨同申請永久居留。

  7項政策支持滄商“回家”創業

  日前,滄州市制定出臺《關于支持滄商回歸創業發展的配套落實政策》,從財政、稅收等7個方面支持“滄商”回家創業,到2020年實現滄商回歸投資300億元,引進總部回歸企業50家。

  提供財政支持。財政科技資金、工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等財政專項扶持資金,將加大對滄商回歸項目的支持,并重點支持實體經濟項目。市(縣、區)相關部門在篩選上報爭取中央及省各項專項資金時,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上報。

  實施稅收優惠。對滄商回歸企業符合稅法規定的研發費用予以加計扣除。對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可依照有關規定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提供金融信貸支持。鼓勵和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為回歸企業提供軟件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等知識產權產品質押貸款,對通過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企業,補貼其貸款利息的50%,最高不超過50萬元。

  提供用地保障。對滄商回歸創業投資項目,符合省重點項目標準的,優先列入省重點項目,在安排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時可預留一定指標優先保障。滄商回歸投資重大項目進入國家級、省級開發區的,在土地供應上給予優先保障。對滄商回歸投資非營利性教育、科研、體育、公共文化、醫療衛生、社會福利等設施用地,可以劃撥方式供地。對租用政府投資標準化廠房的小微企業3年內給予租金優惠。

  提供科技創新支持。對經確認獲得國家級、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或重點(工程)實驗室的滄商企業,市級財政分別給予1000萬元、100萬元支持。滄商回歸企業與“兩院”院士及國內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合作設立院士、專家工作站,認定為省級的,擇優給予20萬元左右的建站補助。

  鼓勵引進人才。對被認定的省專利示范企業和獲得省科學技術獎的人才及省政府認定的高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給予相應的獎勵。

  建立獎勵機制。被認定為馳名商標的滄商回歸企業,除享受省政府一次性50萬元獎勵外,市政府再獎勵20萬元。對被認定為著名商標、河北省名牌產品和省中小企業名牌產品的滄商回歸企業,由市政府一次性獎勵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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