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鼓勵企業創新發展

來源:聘聘發布時間:2016-09-01

  近日,從市國資委傳來消息,我市正式印發實施《關于鼓勵市管企業改革創新建立容錯免責機制的實施意見》,支持和鼓勵市管企業改革創新,建立容錯免責機制,企業相關人員為增強企業活力和競爭力,改革創新工作未達預期或造成一般資產損失、影響較小的,可酌情減輕或免予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緊急臨時決定可免責

  意見提出,將建立鼓勵創新、適度容錯的免責機制,明確了責任免除范圍和條件。改革創新工作中,企業領導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為增強企業活力和競爭力,在體制機制等方面有較大突破和探索的改革創新事項,其方案制定、決策和實施程序符合規定,但由于缺乏成熟經驗或政策調整、市場因素變化等難以預見的客觀因素影響,改革創新工作未達預期或造成一般資產損失、影響較小的,區分情況,可酌情減輕或免予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企業改制重組、產權(資產)轉讓、投資管理、資本運營等工作中,企業領導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已履行勤勉盡職義務,嚴格執行有關決策程序,但因不可抗力或政策調整、市場因素變化等難以預見客觀因素影響,在積極采取有效應對措施后,仍未達到預期目標或造成一般資產損失、影響較小的,區分情況,可酌情減輕或免予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企業“三重一大”決策事項中,緊急情況下由個人或少數人臨時決定的,在事后及時向黨委、董事會報告并按程序予以追認后,按期實現預期目標、未造成資產損失的,對相關責任人可免除其責任。

  企業或個人均可提申請

  今后,我市將規范免責認定程序和結果運用。市國資委依據職責權限,在企業考核評價、責任追究等工作過程中,區別不同責任情形,按照相關程序進行免責認定。企業或個人因改革創新等工作出現失誤受到追責時,可按管理權限提出免責申請。接到免責申請后,市國資委成立相應的工作組,組織調查,核實相關情況,聽取有關企業或個人的解釋和說明。依據調查結果作出認定意見,并反饋相關企業和個人。重大改革創新事項的免責認定意見,及時報告市政府。對一時難以定論的,可以暫緩作出認定意見,實行暫掛制,一般暫掛時間不超過三個月,期滿給予結論性意見。

  免責認定意見作為企業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綜合考核評價(包括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領導人員選拔任用的重要參考,經綜合研判可給予正面評價或者免予扣分;涉及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的,可酌情納入客觀調整因素考慮;涉及組織處理、經濟處罰的,可酌情減輕或免予處理;涉及追究黨紀、政紀責任的,可酌情減輕或者免予追究。

  企業決策事項需建臺賬

  在保障措施方面,我市將發揮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和信訪工作對企業改革發展的支持、保障作用,妥善處理各類信訪舉報事項。對查無實據或經認定予以免責的問題,屬實名舉報的,按規定向舉報人反饋結果;屬匿名舉報的,在一定范圍內澄清事實,及時消除負面影響。堅決查處誣告陷害行為,對惡意中傷造成惡劣影響的,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企業對改革創新、重大經營決策等事項,建立完備的資料臺賬,并按有關規定履行備案或報告程序,報備材料作為免責認定的重要參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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