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教育教學需求,經朝陽區教育局申請,朝陽區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外聘用制教師100名。招聘人員經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試用合格后予以聘用,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招聘原則和方法
堅持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透明、平等公正,德才兼備”的招聘原則,統一組織,嚴格程序,在考試、考核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二、招聘計劃
根據各校教師的實際需求,以學校為單位進行招聘。詳見《長春市朝陽區2018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教師崗位一覽表》。
三、報名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擁護中國共產黨。
2.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熱愛教育事業。
3.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證為準。
(二)崗位條件
1.報考中、小學教師的考生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報考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2.報考村小教師的考生需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報考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3.報考幼兒園教師的考生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幼兒師范專業專科以上學歷,具有幼兒教育教師資格證書。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審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人員;
3.全日制在讀的非2018年畢業生(2019年1月1日后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不視為2018年畢業生,同時,全日制在讀的非2018年畢業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相關待遇和管理
1.此次招聘工作人員為聘用制工作人員,被聘人員與勞務派遣簽訂勞動合同,并派遣到用人單位工作。首次合同期為三年,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間不符合用人單位崗位要求的予以解聘。
2.聘用人員在合同期內,參照長春市事業單位工資標準發放工資,并繳納“五險一金”。受聘人員一經聘用,工作期限不得低于三年。
五、招聘程序
1.發布公告
發布時間為2018年7月10日至2018年7月15日。在長春市人才招聘網和朝陽區政府網站發布招聘公告。
2.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為2018年7月16日至1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報名地點設在朝陽區政府人社局451室(朝陽區人才開發服務中心,前進大街1855號)。報名者需本人持《朝陽區編制外崗位應聘人員報名表》一式2份(在朝陽區人社局網站自行下載填寫,粘貼近期同底小2寸免冠照片)、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另附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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