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獵頭:真的應該按照28法則來分配薪酬嗎?

來源:聘聘發布時間:2019-04-26

  深圳獵頭:真的應該按照28法則來分配薪酬嗎?

  目前眾多企業都盲目跟從28法則,認為企業80%的利益都是前面的20%創造出來的,所以薪資分配時,高管的工資要遠遠高于普通員工,那么,這種薪酬分配方式真的合理嗎?

  薪酬包是一個“軟硬兼施”的全面激勵體系。硬激勵部分即全面現金薪酬,通常包括:基礎薪酬、浮動薪酬、股權收入三部分,它們分別起到了短期、中期和長期激勵的作用。

  在現代企業的治理結構下,高管通常不是企業的完全所有者,委托人(股東)和代理人(職業經理人)之間不可避免地存在利益沖突。因此,必須在制度上設計出相應措施來激勵和約束代理人,使他們能夠有效地使用企業資源為企業創造長期價值。為此,從股東利益最大化角度出發,使用包括:股權、期權、增值權在內的長期激勵機制,便將高管的可能收益和公司的收益聯系起來,并承擔一定風險。

  在造成員工離職的因素中,薪酬不公平一直是主要原因之一。在“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傳統文化下,中國人對激勵和薪酬的公平,尤其是內部公平有著很強的敏感性。因此,在企業可承受的前提下,如何設計薪酬包,就成了薪酬體系設計的核心難題。

  縮小同級差距拉大異級差距

  2003年,一項針對104家實施股權激勵的中國上市公司的研究表明:對于同級別內的管理者而言,持股差異小的組,其凈資產收益率大于差異大的組。這意味著,在股權分配時,同級別管理者間持股數量越趨同,實施效果越好。

  該研究的另一項重要啟示是:對于不同級別間的管理者而言,持股差異大的組,其凈資產收益率大于級別間差異小的組;并且,不同級別管理者間,持股的差距越大,越有利于企業績效的提高。

  對公平而言,企業需要擺平以下幾對關系:

  1.母公司與子公司的關系:一個是激勵主體的問題;另一個是激勵目標與企業目標的關系問題。

  2.正職與副職的關系:實施對象是企業經營的主要負責人,副職人員不能“按比例”享受待遇。

  3.經營者與員工的關系:加大經營者的激勵力度,拉大經營者與員工收入的差距。

  4.成長業務與成熟(衰退)業務的關系:對成長業務的激勵力度應比較強。

  搭配平衡

  在具體設計報酬結構時的另一關鍵問題是長短(激勵)搭配平衡問題,即如何確定工資和股權的比例,可以通過以下因素綜合考慮。

  1.企業規模。在中國特定的轉軌經濟背景下,對于大型和特大型(國有)企業來說,由于規模很大,高管的股份只能占很小的比例——這點可以從光明乳業近期的高管激勵計劃中得到印證——因此股權激勵的效果不很明顯,宜側重于包括年薪制在內的中短期激勵。中小型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則不受此限制。

  2.行業性質。對于壟斷性行業,由于企業業績不能完全反映高管的經營水平,因此也應側重于薪金激勵。而對于一般競爭性行業,可以實行多種激勵方式。

  3.企業的成長性和穩定性。對于成長性好、有管理效率提升空間的企業,應較多地實行長期(股權)激勵,以激勵高管更好地發展企業。

  以上就是關于“真的應該按照28法則來分配薪酬嗎?”的詳細介紹,如果還有其它問題,歡迎留言咨詢!


  • 在線咨詢

  • 免費熱線

  • 微信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