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各類優秀人才在南京創業創新,南京將實行人才安居辦法,為中高層次人才和廣大的高校畢業生提供住房保障。2017年4月25日上午,南京市市長繆瑞林在第十屆留交會上宣布《南京市人才安居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正式發布。
當日下午,南京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南京市房產局、人社局、發改委等多部門負責人對辦法進行聯合解讀。鳳凰網江蘇從會上獲悉,辦法將從7月1日開始實施。
根據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局長郭宏定在會上的介紹,“十三五”規劃接下來的四年內,南京市大約將有16萬人享受人才安居政策。
那么,哪些人才適用于人才安居辦法,不同類別人才的安居標準又是什么?
適用人才五年內在寧無房屋交易
人才安居是指政府使用財政資金或提供優惠政策,為本市經濟社會發展所需的人才提供住房保障的活動。
南京市人才安居的適用對象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南京市人才安居辦法適用企業范圍》中在崗在職人員。
(二)符合《南京市人才安居辦法適用對象(目錄)》中的A、B、C、D、E、F類人才的認定條件。
(三)本市戶籍,且住房未達本辦法確定的安居標準或非本市戶籍、在寧無自有住房,且在本市5年內無住房登記信息和房屋交易記錄。
六類人才享有不同安居標準
根據辦法的規定,享受安居政策的人才分為A到F六類。其中:
A類人才和在本市承擔國家(國際)重大項目的人才,實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議”。
B類人才可申請150平方米左右的共有產權房或人才公寓;申請購房補貼的,補貼標準為實際購房金額的50%,最高200萬元;申請租賃補貼的,補貼金額為每月7500元。
與B類人才相似,C類人才同樣可以選擇申請共有產權房、人才公寓、購房補貼和租賃補貼中的一種安居方式,實物配置和貨幣補貼的標準略微下降;D類人才及以下則不享受購房補貼。
高校畢業生被劃分為F類人才。取得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相應學位的國內外高校畢業生,畢業2年內在寧就業且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或在寧自主創業,繳納企業職工社會保險后,可申請面積為30平米左右的公共租賃住房或600-1000元的租賃補貼。
房源來自哪里?
《辦法》指出,人才安居住房以區、園區等產業載體建設為主。江北新區及開發區、其他產業載體等投資新建、購買、租賃是房源籌集的渠道之一。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局長郭宏定在會上介紹,用人需求集中的地方將是共有產權房、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賃房建設的重點區域,例如,江北新區作為創業創新的熱土,將成為建設該類房屋和相關配套的集中區域。
新引進的、投資規模大的、產業層次高的企業,在滿足城市規劃的前提下,經批準,可以專項配套建設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賃住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