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島城陽區人民政府印發《關于促進青島內聯外通的中央活力區建設的十二條人才支持措施》的通知,加大人才引進力度,為人才賦能、給企業助力,匯集英才,助力青島內聯外通的中央活力區的建設。
全文如下:
關于促進青島內聯外通的中央活力區建設的十二條人才支持措施
為進一步提升全區招才引智工作的精準度和實效性,加大人才引進力度,加快新舊動能轉換步伐,促進青島內聯外通的中央活力區建設,制定以下人才支持措施。
一、加大頂尖人才獎勵力度。鼓勵駐區企事業單位與高校、科研院所聯合引進頂尖人才,對從我區申報當選的省“一事一議”頂尖人才,獎勵500萬元,作為生活補貼或購房補貼,3年內按2:3:5比例逐年發放;對青島市認定的頂尖人才,按照市級獎勵標準1:1進行獎勵;對青島市認定的頂尖人才團隊,按照市級資助標準1:1進行資助,最高可給予5000萬元的綜合資助。
二、加大國家特聘專家獎勵力度。從我區申報入選或變更至我區的國家特聘專家,一次性獎勵200萬元;對柔性引進的國家特聘專家和來我區創業的省外國家特聘專家,符合市級資金支持條件并與我區企業有實質性合作,按照市級補助標準1:1進行獎勵。
三、加大“萬人計劃”和泰山系列人才工程層次的獎勵力度。對從我區申報入選“萬人計劃”和泰山系列工程的人才或團隊,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入選省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和經認定享受住魯院士待遇的聘任院士,一次性獎勵20萬元。
四、加大齊魯系列層次人才工程獎勵力度。對從我區申報入選的齊魯名師名校長、齊魯和諧使者、齊魯首席技師、齊魯鄉村之星、齊魯金融之星、齊魯文化英才、齊魯文化名家、省金融高端人才等齊魯系列人才工程和經認定的聘任院士人選,一次性獎勵5萬元。
五、加大青島創業創新類人才及團隊獎勵力度。對從我區申報入選的青島創業創新領軍人才,一次性獎勵70萬元;申報入選青島市科技創新高層次人才團隊,給予團隊帶頭人按照市級獎勵標準1:1進行獎勵,最高500萬元,作為生活補貼或購房補貼,給予團隊按照市級資助標準1:1進行資助,作為項目綜合資助。
六、加大市級重點人才工程獎勵力度。對我區申報入選的青島拔尖人才、青島金融高端人才,一次性獎勵5萬元;入選青島名師名校長、青島和諧使者、享受青島市政府特殊津貼專家、青島市特聘專家突出貢獻獎專家、青島首席技師、青島鄉村之星、青島文化之星、青島優秀醫學臨床專家、青島金融之星、青島青年科技獎等市級重點人才工程人選,一次性獎勵3萬元。
七、加大區級創業創新類人才及團隊支持力度。每年評選5名左右創業創新領軍人才,每人一次性獎勵30萬元;每年評選認定5個左右創業創新高層次人才團隊,每個團隊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八、加大區級重點人才工程支持力度。每兩年選拔一次區級拔尖人才,管理期內每名拔尖人才每年發放1.2萬元政府津貼;每兩年選拔一次區級和諧使者、首席技師、鄉村之星、金融之星、城陽工匠等人才,管理期內每人每年發放1萬元政府津貼。
九、加大高學歷高職稱人才獎勵力度。對新進入我區在站以及出站(基地)來我區就業創業的博士后,按照青島市生活及住房補貼的50%給予獎勵;對新取得高級技師職業資格和副高級、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企業人員,分別給予每人0.5萬元、1萬元、1.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十、加大教育衛生系統引進優秀人才支持力度。對教育系統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由教育主管部門按A、B、C 三個等級進行認定,根據相應等級一次性發放100-10萬元生活補貼;對衛生系統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由衛生主管部門按優秀人才、骨干人才、后備人才三個等級進行認定,根據相應等級一次性發放100-5萬元生活補貼。
十一、加大用人單位培養人才支持力度。對培養入選A、B、C、D 四類人才的單位,每培養1 人分別獎勵150萬元、30萬元、20萬元、10萬元。對培養人才參加國家特聘專家評審答辯但未入選的用人單位,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培養人才參加泰山系列工程評審答辯但未入選的用人單位,一次性獎勵5萬元;對聘任人才認定享受住魯院士待遇聘任院士的用人單位,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聘任人才認定聘任院士的用人單位,一次性獎勵10萬元。
十二、加大社會引進人才支持力度。對介紹引進符合A、B、C、D 四類人才的園區、平臺、中介機構和個人,每引進1人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10萬元、5萬元;介紹引進市級高層次人才團隊的,每引進1 個獎勵20萬元。對引進高層次人才并在2年內獲得上述稱號的,按同一標準給予獎勵。
本政策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內容與我區此前出臺的政策有重復、交叉或同一人選符合多條政策的,按照從新、從優、不重復原則執行。各責任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分別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