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昆明市樓宇經濟快速發展,昆明市商務局近日出臺《昆明市加快樓宇經濟發展支持政策(試行)》。根據《政策》內容,昆明市未來兩年將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引領,從盤活樓宇項目、打造特色樓宇、提升稅收貢獻、完善樓宇配套四個方面,為昆明商務樓宇的發展提供政策支持,并通過資金補助及獎勵的方式,促進商務樓宇去庫存。
為實現多渠道盤活昆明市樓宇存量的目的,《政策》鼓勵企業及其他社會組織對存量樓宇、在建樓宇、閑置廠房等樓宇物業面積進行更新改造,達到更新改造標準的樓宇項目將可獲得相關資金補助。
具體補助辦法為,改造面積達到10000平方米以上,且改造后入駐率達到70%以上的樓宇項目,相關部門將對項目改造實施主體給予一次性資金補助,補助金額不超過實際更行改造成本的30%,補助總金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而為了打造以主導行業為核心,形成產業集群的專業特色樓宇項目,《政策》對于具有明顯產業聚集度的樓宇項目,每年將給予樓宇管理方100萬元的獎勵,暨入駐率達到70%以上、同一行業企業入駐率達到50%以上,且全年納稅總額達到1000萬元以上的樓宇項目可獲得該項獎勵。
在稅收貢獻方面,根據樓宇入駐企業每年所繳納稅收的省級一下地方留成額度不同,《政策》還將給予樓宇管理方不同額度的獎勵。具體為年納稅額達1000萬元以上的樓宇,獎勵樓宇管理方10萬元;年納稅額達5000萬元以上的樓宇,獎勵樓宇管理方50萬元;年納稅額達一億元以上的樓宇,獎勵樓宇管理方10萬元,且納稅額每新增1000萬元,樓宇管理方將再獲獎勵5萬元。
不止樓宇項目本身,為了給樓宇入駐企業提供良好的商務經營氛圍,《政策》對于利好樓宇經濟發展的周邊配套服務設施,也有相應的鼓勵性措施。
《政策》指出,對于位于樓宇聚集區,營業面積達到5000平方米以上、年營業收入達到1億元以上,且業態較為豐富、輻射范圍較廣、能夠滿足周邊樓宇入駐人群日常消費需求的綜合購物休閑商場,昆明市總部(樓宇)經濟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年將給予項目50萬元的獎勵。
此外,為了更好推動樓宇經濟發展,《政策》要求各縣區要建立樓宇經濟運行監測體系,設立相應工作機構,優化樓宇管理服務,并設立樓宇綜合服務辦公室,做好樓宇企業統計數據報送,工商、稅務、社保等業務辦理,政策宣傳等。
《政策》內容還明確,自《政策》發文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凡用于商務辦公、商業經營、科技研發等用途,建筑面積在10000平方米以上,不含住宅及附屬設施的樓宇項目,在運營過程中達到相關標準便可享受相應的獎勵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