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健全完善我市高層次人才服務體系,提升高層次人才服務水平,扎實推進高層次人才服務各項任務落地見效,根據《關于印發青島市高層次人才服務實施辦法的通知》(青人社發〔2018〕27號)要求,在青島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市人社局協同市公安局、市委機構編委辦、市教育局、市衛生健康委、青島海關等16個職能部門(單位)就高層次人才服務所涉及的出入境與居留、戶籍、交通、子女入學、醫療保健、文化旅游、體育健身、稅務海關、金融等服務事項,編制《青島市高層次人才服務指南》宣傳冊和電子服務指南。《服務指南》涵蓋了15大類37個具體服務事項的市級主管部門及其承辦處室(單位)、聯系電話、辦理程序和所需材料等,服務內容更加豐富、辦理流程更加簡化、服務標準更加統一、責任單位和承辦人更加明確,確保服務事項落地落細。
根據《關于印發青島市高層次人才服務實施辦法的通知》規定,所指的高層次人才為我市從海內外引進和自主培養的《青島市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中涵蓋的各類人才。青島市向符合條件的人才頒發高層次人才綠色通道服務憑證《青島市高層次人才服務綠卡》(以下簡稱《服務綠卡》),高層次人才憑《服務綠卡》享受綠色通道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