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區高層次人才認定評定實施辦法》、《佛山市高明區鼓勵“柔性引才”》 等四份政策文件正式出臺。新政圍繞重點產業發展等領域開展,意在夯實高明發展的人才基礎。
為加快積聚培養更多高精尖緊缺人才,高明此次出臺的四份政策文件聚焦于人才評價體系建設、培養激勵機制、創新創業及人才服務管理等重點方面,制定出臺一系列的新舉措,破解高層次人才“招不來,留不住”的難題。
人才評價制度,被視為衡量人才價值的“指揮棒”,也是選好用好人才的重要前提。為吸引更多高層次人才集聚高明,記者從區委組織部了解到,新政首次提出了高層次人才分三個層次和認定、評定兩種方式產生,認定評定的標準均列出清單。凡是獲得認定的高層次人才最高可獲得20萬元的培養資助經費。
高明區委組織部相關負責人介紹,高層次人才評價體系的建立,打破了以往僅從學歷、職稱等方面來認定人才的標準,而是以人才的能力、實績等多維度來評價,評價機制更為科學、客觀。
為加快推進“人才強區”戰略,高明也提出“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用人理念和人才引進機制,加強高層次人才的集聚。新出臺的《高明區鼓勵“柔性引才”實施辦法》 指出,“柔性引才”可通過項目引進、合作引進等方式來進行,引才補助最高給予9萬元,并可享受醫療保健服務、子女入學服務等優惠待遇。
高明區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孫向陽表示,發展的方向朝向哪里,人才工作就應朝向哪里,高明需要用最好的人才最做好的工作。為契合高明的發展需求,引用人才須著眼于高端化、針對性、前瞻性和切合度,尤其須構建產業發展、城市建設等方面密切聯系的人才供給體系。高明將在已出臺政策文件的基礎上,加緊謀劃人才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模式,用人才來引領高明未來的建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