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獲悉,我市將組織2018年度東莞市“倍增計劃”試點企業骨干人才資助申報。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骨干人才,市財政將按其上年度所繳納工薪收入個人所得稅市級留成部分的80%標準獎勵至個人,每人每年最高100萬元。同時,對“倍增計劃”試點企業提名并符合資助條件的骨干人員,每人每月給予2000元的住房補貼。
本次申報企業必須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屬于《關于2018年東莞市“倍增計劃”試點企業名單的通報》(東倍增辦〔2018〕96號)中通報的286家試點企業;能夠繼續享受“倍增計劃”政策扶持的試點企業;2018年度營業收入增長率達到2018年度“倍增計劃”考核要求的試點企業。
符合申報條件的試點企業可組織骨干人才申報資助。其中骨干人才需為企業技術骨干、中高層管理人員或企業認為有突出貢獻的人員;人員與所在企業已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
指標分配方面,按企業營收規模分為3個扶持檔次:2018年營業收入10億元(含)以上的試點企業,每家分配10名人員指標;2018年營業收入2億(含)-10億元的試點企業,每家分配6名人員指標;2018年營業收入2億元以下的試點企業,每家分配3名人員指標。
企業實際可用指標與其2018年度營業收入增長完成率掛鉤,并以企業納入“倍增計劃”試點企業時的前一年營業收入為基礎數,企業每年至少需完成營業收入增長20%。
其中,計劃5年實現倍增的企業,完成當年收入增長要求的,足額分配人員指標;未能完成收入增長目標的,按增長比例分配指標。3年倍增企業,完成當年收入增長要求的,在足額分配人員指標基礎上,享有不多于50%的獎勵指標。提前完成倍增任務的企業,可參照3年倍增企業,從完成倍增任務的第二年開始,享有同等的獎勵指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