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支持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

來源:聘聘發布時間:2016-11-09

  本報訊我市將在“十三五”期間發展成為服務全省、輻射海西的區域性金融中心。日前印發的《福州市“十三五”金融業專項規劃》提出了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的發展目標:到2020年末,力爭在2015年末的基礎上翻一番,全市本外幣各項存款余額和本外幣各項貸款余額均超過20000億元,繼續保持占全省總額的30%以上;力爭全市境內外上市公司達到80家,“新三板”掛牌公司達到120家,企業直接融資累計超過7000億元;力爭至2020年全市保費收入達到420億元。

  力爭各設一家民營銀行和證券公司

  在金融體系建設方面,我市將繼續發展壯大法人機構,支持福建海峽銀行、福州農村商業銀行引入具備較強實力的戰略投資者,助力其向全國重點城市布局。穩步推進農村信用社改制農商行工作進程。整合政府金融資產,設立福州市金融控股集團公司,助推地方金融產業發展。

  我市將加快引進各類金融機構。加快推動已在大陸設立分支機構的臺資金融機構在我市設立分支機構。推動在我市設立的外、臺資銀行主報告行轉制為境內法人銀行,并將總行設立在我市。

  我市將促進非銀金融機構與類金融機構發展,力爭設立一家民營銀行和一家證券公司。大力發展股權投資基金,推動各類子基金在我市落戶。

  加大資金供給力度

  我市將加大重點領域信貸支持,積極引導金融機構與福州新區重點建設項目對接;引導在榕金融機構加大對福州現代農業、電子信息、裝備制造、石油化工、海洋產業、文化產業、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節能環保、物聯網、現代服務業等重點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的融資支持;促進商業銀行調整授信政策,向我市未來的支柱產業傾斜信貸資金。

  支持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鼓勵符合發起人條件的我市民間資本發起設立民營銀行、消費金融公司和金融租賃公司等,引導民間資本通過參與各類產業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證券投資基金等,以股權投資方式進入實體經濟。

  推動海西現代金融中心區擴至福州新區

  推進福州海西現代金融中心建設,吸引各類金融機構向五四路—湖東路傳統金融聚集區集聚,繼續打造輻射全省、功能齊全、水平較高的現代金融集聚區。

  推動福州新區金融創新發展。積極推動海西現代金融中心區范圍拓展至新區,推動在福州新區內形成全省融資租賃公司主要集聚區,支持符合條件的民間資本在新區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消費金融公司、保險公司(保險中介公司)等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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