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下午,太原市安委辦組織召開全市實行重大風險差異化監管、推動城市安全發展會議,太原市副市長盧秋生、省應急管理廳安全生產綜合協調處處長安曉青以及各縣(市、區)政府分管負責人和應急局局長、市安委會成員單位分管負責人、重點行業企業負責人等出席會議。會上,太原市安委辦印發《太原市推進城市安全發展實施方案》(后簡稱《方案》),以防范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為重點,覆蓋涉及城市安全的關鍵環節,明確推進城市安全發展的制度措施,著力將太原市打造成為安全發展型城市。
《方案》包含四大項總體任務和13個子項任務,強調切實把安全發展作為城市現代文明的重要標志,提升城市安全源頭治理水平、城市安全防控能力、城市安全監管效能和城市安全保障能力。《方案》指出,要加快重點產業安全改造升級,建立聯動互通城市安全應急救援智慧平臺,加強應急救援機制、裝備、隊伍建設,嚴格規范監管執法,建立城市安全管理平臺等,并對整個城市運行的方方面面提出了要求,鼓勵和引導社會各方面力量積極參與到城市安全發展中來,形成全社會關心安全發展、關注安全發展的強大動力。
《方案》明確了三大目標:到2020年,太原市主城區建設成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相適應的安全發展示范城區;其他縣(市、區)啟動安全發展城市的創建工作,到2023年太原市[含所有縣(市、區)]均達到安全示范城創建標準;到2035年,將太原市建成與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相適應的安全發展城市,擁有系統性、智慧型、現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體系,建成以中心城區為基礎,帶動周邊、輻射縣鄉、惠及民生的安全發展型城市,為人民群眾營造安居樂業、幸福安康的生產生活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