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海洋局、財政部正式批復我省福州市和廈門市的“十三五”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示范工作實施方案,標志著福州和廈門正式入選國家首批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示范城市。通過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示范城市建設,將引領和帶動海洋生物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海洋相關產業的創新發展,促進海洋科技成果轉化與產業化,推動海洋產業轉型升級,有利于進一步帶動全省海洋新興產業發展,加快推進海峽藍色經濟試驗區建設步伐。
今年以來,為及時對接財政部、國家海洋局“十三五”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示范工作的新要求,我廳聯合省財政廳積極推動指導沿海各地市做好“十三五”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示范城市申報工作,組織開展海洋生物等產業鏈梳理和指導編制實施方案,征集形成了一批新的創新項目。9月初,根據財政部、國家海洋局《關于“十三五”期間中央財政支持開展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示范工作的通知》精神,全力指導推薦福州、廈門等沿海城市申報國家“十三五”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示范城市。
據悉,此次全國共有20多個沿海城市申報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示范城市,福州市和廈門市同其他備選城市一道接受了兩輪選拔,順利通過第一輪專家評審篩選,晉級第二輪評審。在第二輪評審答辯環節,福州市、廈門市分別是由市政府分管領導帶隊組成答辯團隊參加財政部、國家海洋局組織的答辯評審,接受專家考評。經過兩輪的激烈角逐和評審結果公示,福州市、廈門市最終從全國20多個申報城市中脫穎而出,與天津濱海新區、青島、煙臺、南通、舟山、湛江等城市一道,順利獲批成為國家首批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示范城市,中央財政將通過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給予相應的資金支持。首批8個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示范城市中我省占有2個席位,其中福州是首批唯一入選的省會城市,廈門成為第二輪開展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示范工作的計劃單列市之一。
“十三五”期間福州和廈門海洋新興產業發展將以“補短板、延鏈條、建體系、提層次”為工作重點,推動產業鏈條協同創新和要素資源集成,加速海洋高技術成果源頭創新供給,激發產業創新活力和競爭力,培育海洋經濟增長新動能。福州市將著重發展海洋生物、海洋高端裝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強產業合作,促進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特色發展,逐步提升海洋生物和海洋高端裝備產業地位;廈門將注重海洋金融產品開發,創新金融支持方式,密切產學研合作,形成一批中高端產業鏈和具有市場競爭力的創新型中小微企業,在海洋生物醫藥與制品、海洋高端裝備制造等領域形成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優勢產品;培育一批海洋經濟創新型的龍頭骨干企業,建設特色明顯、優勢突出的產業園區和集聚區,促進海洋經濟向質量效益型轉變,形成海洋經濟發展和海洋生態保護協調統一的良性發展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