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西安市人民政府官網消息,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加快人才引進步伐,推進西安國家中心城市建設,西安市近日印發關于進一步放寬西安市部分戶籍準入條件的通知,將西安市部分戶籍準入條件進行調整。通知明確,具有本科(含)以上學歷的,不受年齡限制,可遷入西安市落戶。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學歷落戶方面,凡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可遷入西安市落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職業學校(含技校)畢業,或具備國民教育同等學歷的人員及留學回國人員。具有本科(含)以上學歷的,不受年齡限制;具有本科(不含)以下學歷的,年齡在45周歲(含)以下。全國高等院校在校學生(教育部學信網在冊人員),均可遷入西安市落戶。
人才引進落戶方面,凡符合專業人才標準的人員,可遷入西安市落戶。專業技術人才包括:參照《西安市A、B、C類人才認定實施細則》《西安市D、E類人才分類認定辦法》認定的A、B、C、D、E類人才;擁有屬于自主知識產權的專利或者專有技術人才;受到市級以上評定表彰的各類專業人才。凡符合技能人才標準的人員,可遷入西安市落戶。技能人才包括:世界技能大賽前十名獲得者;省級、地市級和行業(部級)技能大獎、技術能手、技術標兵稱號獲得者;具有首席技師、高級技師、技師技術等級者;具有高級工、中級工等級者;受到市級以上評定表彰的各類技能人才。
投資創業落戶方面,凡在西安市依法注冊登記并正常經營的市場主體,其法定代表人、員工和個體經營者可遷入西安市落戶。
投靠直系親屬落戶方面,西安市戶籍人員,均可申請其直系親屬投靠落戶。直系親屬是指申請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安居落戶方面,凡在西安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員,可遷入西安市落戶。合法固定住所包括:城市地區合法固定住所和農村地區合法固定住所。凡在西安市居住生活,在公安機關辦理居住登記2年以上,并參加西安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際繳費滿1年以上的人員,可遷入西安市落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