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取消企業人員調入長春的審批業務

來源:聘聘發布時間:2016-10-31

  近日,長春市人社局發布《關于取消審批企業人員調入長春的通知》,決定10月25日起取消企業人員調入長春的審批業務。企業人員流動以簽訂和解除《勞動合同》為準。同時,考慮到與各省對接的實際,企業人員調出長春仍由長春市人才中心負責辦理。

  據了解,企業人員異地調轉,是計劃經濟時期政府部門加強企業人員流動管理的一項審批業務。包括企業人員調入長春和企業人員調出長春。進入市場經濟后,特別是隨著《勞動合同》的廣泛應用,企業用工充分自主,社保接續和進長落戶也逐步放開,使得企業人員異地調轉的功能日益弱化。加之政策依據過時、辦理程序繁瑣,已不適應形勢發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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