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人才建設現代金融服務體系

來源:聘聘發布時間:2018-10-26

  隨著一批批具有國際視野的高層次金融人才的引入,廣州現代金融服務體系建設得到了強大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撐。肖雄攝

  為引進、集聚一批具有國際視野的高層次金融人才,從而對廣州現代金融服務體系建設提供強大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撐,廣州市金融工作局日前印發《廣州高層次金融人才支持項目實施辦法(修訂)》(以下簡稱《辦法》)。《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三年。

  自2015年《廣州市高層次金融人才支持項目實施辦法》出臺至今,該項實施辦法已進行了兩次修訂。記者對比新舊版本發現,本次《辦法》重點支持的人才類別新增了“金融柔性引進人才”項目,將根據其在穗工作時間給予相應的資金補貼。同時,《辦法》對于人才評價標準、補貼資金額度和發放辦法都進行了修改和明確。

  廣州市金融工作局有關負責人介紹,三年來,廣州共評選出高層次金融人才767人,補貼人才資金共計8967萬元,實施辦法的不斷優化是為了最大化發揮人才專項政策的激勵效應。

  評價標準中新增“全球視野”“經濟社會發展貢獻”等字眼

  本次《辦法》指出,“廣州高層次金融人才支持項目”重點支持四類人才:包括金融領軍人才、金融高級管理人才、金融高級專業人才和金融柔性引進人才,并且分別對每類人才的申報標準進行了闡釋。

  其中,對于金融領軍人才的要求,較往年新增了“具有全球視野、通曉國際規則”的要求。金融高級管理人才的評價標準增加“對廣州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這里指的貢獻包括了人才所領導的機構對廣州重大項目建設、創新創業項目的資金支持和融資成效、積極開展金融特色業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貢獻等。

  《2018年廣州高層次金融人才目錄及評定標準》(以下簡稱《目錄》)作為《辦法》的附件同步發布。記者對比2018年與2017年的《目錄》發現,今年人才大類分為4個,其中金融高級專業人才分類進行了調整,細分成為40個人才子類,較去年39類增加了1類,包括減少了“互聯網金融業務”子類,合并了部分子類,增加“人力資源管理人才”“上市公司資本市場發展人才”“金融科技人才”子類。

  前述負責人介紹,金融高級專業人才須從事金融要素市場交易、離岸金融、人力資源管理、航運金融、股權投資(VC、PE)、并購投資、保險精算、綠色金融、小額貸款、知識產權融資、金融研究等廣州金融市場亟需的業務,具有較高專業素養,工作業績突出。例如,新增人力資源管理人才,主要是因為這類人才對于發掘、引進、培養機構所需人員起到了較大的作用。

  作為修訂后新增的人才大類,金融柔性引進人才的評定標準更為嚴格。要求申報者擁有博士學位并且在國外知名金融機構連續工作10年及以上,或者擁有碩士學位并且在國外知名金融機構連續工作15年及以上。申報者還須與廣州金融機構簽訂服務協議,能協助廣州的金融機構開展戰略研究、經營管理、風險控制、產品研發、資產管理、金融科技、國際業務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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