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吸引和鼓勵更多青年人才來肥創新創業,加大青年人才安居保障力度,規范人才租房補貼發放程序,記者昨日從市人社局獲悉,日前,《合肥市新落戶人才租房補貼發放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發布,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的新落戶人才,租房可享受補貼。
哪些人員可以享受租房補貼呢?《實施細則》規定,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新落戶的在職在崗且無自有住房的下列人員:博士、35歲以下的碩士、35歲以下畢業3年內的全日制本科和大專、高等職業院校畢業生,可以申請租房補貼。申請租房補貼者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申請人為2018年1月1日以后落戶我市,本市戶籍未遷出的畢業生視同新落戶人員;全日制本科(含海外留學歸國人員及技師學院預備技師班畢業生)、大專、高等職業院校畢業生(含技工院校高級工班畢業生)應為2015年1月1日以后畢業;按規定在我市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申請人家庭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住房。需要提醒的是,申請補貼者不含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人員。
《實施細則》對人才租房補貼標準進行了規定:博士每人每年2萬元,碩士每人每年1.5萬元,本科畢業生每人每年1萬元,大專、高等職業院校畢業生每人每年0.6萬元。租房補貼自審核通過的當月計發,按月發放。個人租房補貼發放累計不超過36個月。租房補貼經審核公示后,由各縣(市)區、開發區住房保障部門于每月月底前,將符合條件人員上月的補貼發放至申請人社會保障卡的金融賬戶。市與縣(市)區、開發區財政部門按照1∶1比例及時安排補貼資金,并納入各級財政預算安排。
為確保申請人信息準確,人才租房補貼全程實行網上自助辦理,安徽政務服務網實現數據在線實時比對。申請人進行網上申請,填寫信息保存后,在提交申請時,戶籍、學歷、婚姻狀況、住房、社保、納稅等申請信息能夠自動通過安徽政務服務網進行數據比對驗證,驗證符合條件的予以審核通過,驗證不通過的信息自動反饋顯示到申請提交界面,供申請人核實和補充。每月下旬,各縣(市)區、開發區住房保障部門還會對上月新申請補貼和擬續發補貼的相關情況進行審核,審核結果在申報平臺上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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