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人才發展引導專項資金實施細則(試行)》(下稱“實施細則”)已正式出臺實施。
一、重點獎勵前海產業發展突出貢獻人才
根據“實施細則”,前海管理局每年將從前海產業發展資金預算中安排專項資金,作為人才發展引導資金,獎勵對前海產業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人才,獎勵對象包括“一般支持對象”和“其他支持對象”。
“一般支持對象”為在前海合作區登記注冊且實際運營的“上一年度在前海合作區納稅不低于50萬元的法人或特殊非法人機構,或者在前海合作區租用、購買辦公用房或港資相對控股且上一年度在前海納稅不低于30萬元的法人或特殊非法人機構”中連續工作6個月以上,并在前海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個人。
“其他支持對象”為在前海繳納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以下兩個條件之一的個人:一是由前海合作區登記注冊的實施上市公司長期性人才薪酬激勵計劃且上一年度在前海納稅不低于500萬元的企業、金融機構總部及一級控股子公司、港資全資企業、上市企業及一級控股子公司代扣代繳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的個人;二是前海合作區登記注冊的股權投資有限合伙企業的自然人合伙人,從該合伙企業取得比照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或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并在前海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個人。其中有限合伙企業到位資金不低于人民幣5000萬元,自然人合伙人的出資額不低于人民幣500萬元。
二、直接經濟貢獻百萬元以上最少獲40萬元支持
“實施細則”稱,上一年度在前海直接經濟貢獻“3—10萬元(不含10萬元)”“10—20萬元(不含20萬元)”“20—50萬元(不含50萬元)”“50—100萬元(不含100萬元)”的,將分別給予“6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2.5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6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17.5萬元以上35萬元以下”的人才發展引導資金。而直接經濟貢獻100萬元以上的,給予40萬元以上不超過500萬元的人才發展引導資金;直接經濟貢獻1250萬元以上的且代扣代繳機構上一年度在前海納稅不低于2000萬元的,給予500萬元以上不超過1000萬元的人才發展引導資金。
獵頭公司咨詢熱線:400-067-9767
個人高薪職位查詢請登錄:m.cqskdz.com
更多獵頭資訊請關注埃摩森獵頭視野:aimsen-shiy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