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朝陽區招聘聘用制教師100人公告

來源:聘聘發布時間:2018-07-11

  為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教育教學需求,經朝陽區教育局申請,朝陽區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外聘用制教師100名。招聘人員經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試用合格后予以聘用,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招聘原則和方法

  堅持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透明、平等公正,德才兼備”的招聘原則,統一組織,嚴格程序,在考試、考核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二、招聘計劃

  根據各校教師的實際需求,以學校為單位進行招聘。詳見《長春市朝陽區2018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教師崗位一覽表》。

  三、報名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擁護中國共產黨。

  2.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熱愛教育事業。

  3.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證為準。

  (二)崗位條件

  1.報考中、小學教師的考生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報考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2.報考村小教師的考生需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報考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3.報考幼兒園教師的考生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幼兒師范專業??埔陨蠈W歷,具有幼兒教育教師資格證書。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審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人員;

  3.全日制在讀的非2018年畢業生(2019年1月1日后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不視為2018年畢業生,同時,全日制在讀的非2018年畢業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相關待遇和管理

  1.此次招聘工作人員為聘用制工作人員,被聘人員與勞務派遣簽訂勞動合同,并派遣到用人單位工作。首次合同期為三年,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間不符合用人單位崗位要求的予以解聘。

  2.聘用人員在合同期內,參照長春市事業單位工資標準發放工資,并繳納“五險一金”。受聘人員一經聘用,工作期限不得低于三年。

  五、招聘程序

  1.發布公告

  發布時間為2018年7月10日至2018年7月15日。在長春市人才招聘網和朝陽區政府網站發布招聘公告。

  2.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為2018年7月16日至1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報名地點設在朝陽區政府人社局451室(朝陽區人才開發服務中心,前進大街1855號)。報名者需本人持《朝陽區編制外崗位應聘人員報名表》一式2份(在朝陽區人社局網站自行下載填寫,粘貼近期同底小2寸免冠照片)、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另附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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