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解答企業人才房如何分配

來源:聘聘發布時間:2018-06-28

  日前,寶安區發布了《寶安區關于加大企業人才住房供應力度的實施辦法》引發市民廣泛關注和熱議。對此,寶安區住建局對該《辦法》要點和市民們關系的熱點問題進行了解讀。

  據介紹,《辦法》多了一些更鮮明的寶安特色。第一,其明確了重點保障的企業類型,重點對百強企業、成長型企業、科技類重點扶持企業、文體旅游類重點扶持企業、金融企業、新引進重點企業6類企業優先進行保障。第二,將人才準入標準放寬為大專學歷、中級職稱、高級工。第三,明確了人才入住標準,根據人才的層級和家庭人口數量設置了不同的入住標準。

  此外,寶安區還率先建立人才住房需求庫,實行個人誠信申報和單位審核制度;建立“職住平衡”的分配機制,將房源定向所在街道實施配租,采用企業提交認租申請,按照各企業認租套數所占比重來確定配額,按需供給;加大了企業人才住房后續管理力度,采用科技手段進行監管,將個人或企業的違規行為納入寶安區誠信體系,五年內不再受理違規企業及人才認租申請。

  針對市民關心的部分熱點問題,寶安區住建局做了如下解讀。

  ●問:企業如何確定自己是否被納入人才安居重點企業名錄?

  答:《辦法》規定寶安區對重點企業名錄明年調整一次,于第一季度在政府網站公示,企業亦可撥打經促部門的熱線電話進行查詢。

  ●問:是否只有重點企業可參與寶安區企業人才住房分配?

  答:由于目前寶安區人才住房資源有限,暫時無法做到覆蓋全區企業,根據寶安區產業發展方向,對重點企業優先保障后,再根據房源的情況逐步覆蓋全區企業。

  ●問:申請人是否必須為納入區人才安居重點企業名錄的工作人員?

  答:是的,申請人需與寶安區納入重點企業名錄的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且正常繳納社保。

  ●問:申請人需要符合什么條件?

  答:人才準入標準為大學以上學歷(含大專)、中級以上職稱、高級工以上職業技能,且需要同時滿足: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在本市無住房、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未領取過人才購房補貼。

  ●問:人才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后,企業應如何向區住建局申報?

  答:專辦員登錄人才需求平臺,在系統上按要求操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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