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于經濟轉型的大環境下,中小企業,尤其是民營中小企業由于規模小,經營方式靈活,最有可能按照經濟的比較優勢來組織生產,也最有可能短期內獲得良好效益。與上市公司及國有企業的經營者存在的利益動機不同,民營中小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高度統一,經營者自身利益與企業的利益關系密切。因此,民營中小企業在追求自身效益的過程中往往忽視了其應該承擔的社會責任。民營中小企業有能力進入的行業,大多屬于勞動密集型的加工業或服務行業,這些行業更多的與人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諸如食品安全問題、勞動條件惡劣、環境污染、資源不合理利用、商業信用差等問題的存在,是企業對消費者、對員工、對環境、對債權人等應該承擔的社會責任缺失造成的后果。
中小企業在其生存與發展的過程中,不能為獲得高額利潤而以損害他人利益、破壞環境為代價。履行社會責任是提升企業發展質量的重要標志,也是提升企業社會形象和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根本所在。履行社會責任不僅需要企業負責人有足夠的責任意識,更重要的是建立和完善履行社會責任的內部控制制度。因此,借鑒國內外企業內部控制的成熟經驗,認真總結中小企業的特點,立足我國中小企業的現狀,實施有效的管理控制活動,建立健全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創造良好的控制環境,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和監督體系,不僅會提高中小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自覺性和實效性,而且對中小企業持續、健康發展也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