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5日從市政府獲悉,《福州市科技和金融結合試點工作方案》日前印發。試點時間從本月起至2019年11月。《方案》提出要加大科技型企業上市獎勵力度,對異地買殼或借殼實現上市的企業,將注冊地遷回福州市并承諾十年內不遷離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00萬元。
積極推動科技型企業上市融資和發行債券是《方案》提出的一項重要試點內容。其中在加大科技型企業上市獎勵力度方面,《方案》明確,在福建證監局完成報備并進入輔導期的企業,給予獎勵100萬元;向中國證監會上報上市申請材料并取得受理函的企業,給予獎勵100萬元。同時,充分發揮福州市企業上市引導基金、福州市華僑基金上市培育子基金與產業整合并購子基金的作用,引導基金投向我市科技型上市后備企業,推進科技型上市公司定增、并購。
《方案》提出,要加強科技支行建設。鼓勵銀行機構在我市創建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信貸服務、實行單獨信貸管理與考核機制的科技支行。對于在高新區落戶的科技支行,高新區給予連續2年100%的房屋租金補貼,每年最高不超過30萬元。在高新區試點開展園區企業廠房按揭貸款,延長貸款期限,降低中短期企業財務成本。
我市還將探索投貸聯動業務。積極爭取福州高新區成為投貸聯動試點區域,鼓勵在榕銀行和華僑基金等創業投資機構合作,以貸款和股權投資相結合的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推動基金投向優質科技型中小企業。每年組織召開3次~5次科技型中小企業投融資平臺項目推介會,為科技型中小企業、科技支行、創投機構、商業銀行以及專業金融服務機構搭建溝通對接的渠道。
此外,福州高新區將建設科技金融服務平臺或一站式服務中心,為園區內科技型企業提供創業風險投資、銀行信貸、產品保險、貸款擔保、金融產品推介、企業上市、法律咨詢等一站式咨詢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