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穩外資”:對外商投資企業最高配套獎勵1億

來源:聘聘發布時間:2020-07-23

  日前,深圳市商務局網站發布《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2020年穩外資促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后文簡稱《通知》)提到,對年實際使用外資金額超過5000萬美元的外商投資企業新設和超過3000萬美元的增資,獲得省財政獎勵的,給予1:1配套獎勵,最高配套1億元。

  深圳共提出21條措施,可分為五大類。一是精準服務,助力外商投資企業應對疫情。具體包括:建立健全企業服務工作機制,穩定重點外商投資企業及建立外資重大項目專班制度。

  二是擴大開放,落實外商投資企業國民待遇,包括落實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制度、進一步支持外商投資鼓勵類產業、促進公平參與政府采購及推進服務業開放提升自貿區建設水平。

  關于進一步支持外商投資鼓勵類產業,《通知》明確,聚焦促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落實《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通過執行外商投資鼓勵類項目等稅收政策優惠對沖疫情影響,引導外商更多投向先進制造業、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節能環保等重點發展領域。

  三是穩定經營,支持外商投資企業發展。具體包括:用足用好財政支持政策,穩定企業用地用房預期,保障企業供應鏈資金鏈,支持外商投資加工貿易企業發展及優化企業用工加大援企穩崗力度。

  關于用足用好財政支持政策,《通知》明確,對外商投資企業按照內外資一致原則平等適用市、區各項優惠政策,積極指導外商投資企業申報相關財政支持政策。按照年實際使用外資金額(不含外方股東貸款,下同)給予外商投資企業新設和增資(房地產業、金融業及類金融業項目另行按相關行業優惠政策執行,下同)分檔獎勵,其中年實際使用外資金額500―1000萬美元的獎勵100萬元人民幣,年實際使用外資金額1000―2000萬美元的獎勵200萬元人民幣,年實際使用外資金額2000萬美元及以上的獎勵250萬元人民幣,單個企業年度獲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250萬元人民幣。對年實際使用外資金額超過5000萬美元的外商投資企業新設和超過3000萬美元的增資,獲得省財政獎勵的,給予1:1配套獎勵,最高配套1億元。出臺跨國公司地區總部政策,對跨國公司在深拓展研發、銷售、貿易、結算、數據等功能設立地區總部的給予支持。同一企業同一年度內不重復享受以上獎勵。鼓勵各區在省市獎勵的基礎上出臺政策,推動外商投資企業加大投資、增資擴產。

  關于穩定企業用地用房預期,《通知》明確,嚴格執行外商投資企業有關用地政策。對世界500強企業、全球行業龍頭企業及其它優秀外商投資企業在我市申請用地的,可按照相關政策供應用地。建立完善產業用房分類分級管理機制,加大標準廠房、創新型產業用房籌集力度,促進產業用房租期和租金穩定。鼓勵各類持有物業主體(含廠房、創新型產業用房、寫字樓、農批市場、商鋪、倉儲物流設施、配套服務用房等)對外商投資企業加大租金減免力度。

  關于優化企業用工加大援企穩崗力度,《通知》明確,疫情防控期間,支持受疫情影響大、生產任務不均衡的外商投資企業依法申請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鼓勵企業根據生產經營需要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方式靈活安排工作時間,引導企業與職工同舟共濟、共克時艱,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

  四是簡政放權,推進外資領域“放管服”改革。具體包括:深化外商投資管理體制改革,落實外商投資信息報告制度及健全事中事后監管制度。

  五是加強保障,持續優化外商投資環境。具體包括:全面落實《外商投資法》及其配套規定,保障外商投資合法權益,完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機制,確保監管政策執行規范性,提升投資促進工作水平及加大招商引資力度。

  《通知》最后提到,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各區政府、大鵬新區管委會、深汕特別合作區管委會、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充分認識穩外資促發展的重要意義,主動作為,強化責任,制定配套舉措,狠抓工作落實。市商務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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