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日前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快發展資本市場的若干意見》,長沙將發展和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支持股權投資與債券市場發展,改善資本市場運行環境,大力提升直接融資比例,加快創建國家中心城市。《意見》自7月10日起施行。
《意見》明確,支持企業通過多層次資本市場做優做強。對進入首發上市程序的企業分三階段給予總額200萬元補助:企業在中國證監會湖南監管局進行了上市輔導備案后,補助100萬元;企業向中國證監會遞交上市申報材料并獲受理后,補助50萬元;企業通過中國證監會審核并發行上市后,補助50萬元。對在滬深交易所借殼上市和境外主板上市的企業,在上市成功后給予一次性200萬元補助。同一企業在多個證券交易所上市,不重復享受相關補助。
對在新三板掛牌的企業,在掛牌后給予一次性50萬元補助。自企業掛牌第二年起,當年凈利潤達到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的給予20萬元持續督導費補助,補助年度累計不超過3年。
對在湖南股權交易所標準板掛牌滿一年,經營規范,掛牌當年營業收入不低于1000萬元且凈利潤不低于100萬元的企業,給予一次性30萬元的補助。
《意見》還強調,要大力發展債券融資,規范發展期貨市場,明確資本市場發展的責任機制等。享受資金補助或獎勵的企業需承諾自最后一次享受補助和獎勵起5年內不得將注冊地遷離長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