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將出資2000萬扶持電商產業

來源:聘聘發布時間:2017-05-26

  電子商務產業再迎政策利好。23日,泉州市商務局下發《2017年泉州市進一步推動電子商務發展若干措施》(下簡稱《措施》)。新政在《泉州市加快電子商務發展若干措施》的基礎上,增加了10條新措施,推動泉州電子商務的發展。

  據了解,在此次公布的電商新政中,泉州市級財政繼續給予每年2000萬元的專項資金,繼續重點支持電子商務龍頭企業、平臺、園區、電商服務業、電商創新業務、農村電商、跨境電商的發展。

  重點培育電商龍頭企業支持電商企業進入資本市場

  火車跑得快,全憑車頭帶。要想將電商產業全面帶動起來,培育電商龍頭企業尤為關鍵。此次泉州市頒布的新政中,培育一批電商龍頭企業被放在了最重要的位置上。

  《措施》指出,泉州鼓勵電商企業做大做強,對于新獲批國家級電商示范基地(園區)及企業的,分別給予一次性不超過100萬元、50萬元獎勵;對全年電子商務交易額首次超過3億元、5億元、10億元的企業給予一次性不超過10萬元、20萬元、30萬元獎勵;對國際排名100強或國內排名50強電子商務企業在泉州注冊設立全國性/區域總部(獨立核算),經營滿1年的,分別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

  此外,泉州還支持電商企業在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場外市場掛牌融資,發行企業債券、公司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等直接債務融資工具融資,拓寬融資渠道,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引導市產業股權投資基金及子基金、創業投資、股權投資、創業投資基金、社會資本重點投資于泉州市電商企業。

  《措施》還支持企業開展新零售,對上一年度網上年銷售額突破1億元、企業線上銷售總額占全年總銷售額15%以上的老字號、中國馳名商標、“三品一標”和傳統商貿流通等企業(通過網上支付工具結算金額),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獎勵;對上一年度網絡年銷售額突破5000萬元、企業線上銷售總額占全年總銷售額50%以上的網絡零售品牌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獎勵。

  加大跨境電商將扶持力度鼓勵企業向 “一帶一路 ”推廣

  跨境電商作為近幾年來泉州電子商務產業崛起的一股新勢力,取得了長足的發展。此次《措施》也對跨境電商的發展增設了4條新舉措。

  當前,“一帶一路”戰略不斷深化,泉州支持有實力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面向“海絲”沿線國家和地區開展營銷推廣。企業從事跨境電子商務業務的,以統一納入海關統計出口額的B2C或B2B2C數據為依據,享受相關政策。對支付EMS、郵政小包、UPS等國際物流費用達200萬元以上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補助。

  鼓勵有條件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布局海外倉、邊境倉,建設物流基地。利用泉州市海外華人華僑資源優勢,結合僑商開設的餐飲店、超市等實體店,推動建設“前店后倉”式O2O交易展示店。對企業建設跨境電子商務海外倉,倉儲總面積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根據其倉儲面積、功能配置、信息化建設等情況,對企業海外倉場地購置租賃、倉儲設施擴容升級等費用,按照不超過年新增投資額20%給予支持,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30萬元。

  此外,泉州還將加強跨境電商品牌培育,對在境外注冊自有商標,并有跨境電子商務業績的企業,給予不超過注冊費用80%的一次性資金扶持,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20萬元。

  同時,泉州市鼓勵企業進行國際認證,對產品通過國際認證、具有聯合國標準產品與服務分類代碼,并有跨境電子商務業績的企業,按相關認證服務費用的80%給予一次性資金扶持,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20萬元。

  推進電商應用創新示范推廣商業模式等創新項目

  產業的長遠發展離不開配套服務業的支持。對很多傳統企業而言,電子商務產業雖然不算新鮮,但要涉足并非易事,在這種情況下,電子商務服務業的發展顯得尤為關鍵。發展電子商務服務業,如同發展培植電子商務的土壤。

  《措施》中,泉州也將繼續培育做大電子商務服務業。對為電子商務企業提供平臺開發、物流倉儲、代運營、分銷應用、廣告設計、網絡推廣、拍攝等服務,年服務合同總金額超過500萬元的電子商務服務企業,每家給予最高不超過25萬元獎勵。

  對取得中國人民銀行《支付業務許可證》的第三方支付平臺在泉州設立全國性總部,正常經營滿1年的,一次性給予30萬元獎勵。

  此外,在推進電子商務應用創新方面,泉州將開拓電子商務在旅游業、文化創意、社區服務、遠程教育、家政養老等領域的應用,對于在商業模式、企業管理、技術研發、推進應用等方面有獨特創新優勢、具有自主知識產權且網上年交易額超過3000萬元的電商應用創新項目,一次性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獎勵并進行示范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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