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人才來溫州工作實現“名利雙收”

來源:聘聘發布時間:2017-05-18

  如果你想在溫州創辦企業或全職到企業開展科研工作,但不想放棄原來的事業編制身份和職稱職級待遇,現在這樣的機會來了。昨日,溫州市創新驅動發展研究院(下稱創新院)揭牌儀式在溫州大學舉行,標志著創新院正式運行。

  根據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解讀,創新院是以高層次人才溫州大學工作驛站為基礎而設立的市政府直屬公益服務事業單位,主要職責為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有關人才工作方針政策,搭建高層次人才服務保障平臺,促進企業與高層次人才交流合作,推動我市經濟社會創新發展。創新院核定創新人才專項事業編制100名(含從高層次人才溫州大學工作驛站劃入50名編制)。創新院采取法人治理結構,理事會由市委人才辦、市編辦、市人力社保局、溫州大學等有關部門(單位)相關人員及人才代表組成,院長由溫州大學人事處長兼任。

  在溫州創辦企業或全職為溫州民營企業服務的高層次人才,都可以申請進入創新院。進入創新院的人才,納入事業編制。原為全額或差額撥款事業單位的人才,按相關調動程序辦理,在院內保留其全額或差額事業編制身份;其他性質的人才,符合人才引進條件的,采取引進的方式,經公示后聘為自收自支事業編制人員。在聘用模式上,實行雙聘模式,即用人單位與人才簽訂服務合同,創新院與人才簽訂人事聘用合同,這兩份合同期限上一致,一般五年一聘。聘用期滿后,對符合聘任條件且對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有重要貢獻、業績突出的高層次人才可申請續聘,由創新院提出,市委人才辦審核通過后辦理續聘手續。人才的人事檔案、崗位聘任、工資晉升、職稱評定以及社保辦理、住房公積金繳納等事項由創新院按照事業單位相關規定管理。人才的職稱評聘和檔案工資調整可參照溫州大學同類人員標準執行。人才在聘期內,薪酬福利、“五險一金”等全部由用人企業承擔。人才薪酬待遇分兩部分,一部分由用人企業自行發放,另一部分由用人企業劃入創新院,由創新院代發。

  設立創新院,并制定管理辦法,可以讓科研人才放手市場,放權松綁,讓高端人才在溫工作實現“名利雙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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