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面向全球引進創新創業領軍人才

來源:聘聘發布時間:2017-04-26

  根據要求,申報人應擁有發明專利或自主知識產權的創新成果,科研技術水平應處于國內外行業領先地位,具有明顯的持續創新能力或創新成果轉化能力,具備碩士以上學位、副高以上職稱或跨國公司高級職務任職資格及經歷,年齡一般不超過60周歲。

  其中,創新領軍人才需與用人單位簽訂意向性合同,引進后6個月內簽訂正式合同并到崗;如屬于已簽訂正式聘用合同,需在提交申報日算起兩周年以內。引進后需在莞連續工作時間5年以上,從國(境)外引進的每年在莞工作時間累計6個月以上等條件。而創業領軍人才應具有國內外自主創業或合作創業的成功經驗,具有主持研發成果成功實施產業化的經歷;或曾任國內外知名高校、企業、研發機構中高層職務,有較強的經營管理能力以及擁有項目研發、成果轉化所需的部分資金,為企業第一大股東,以領軍人才自然人身份直接持有企業股份總額不低于30%等條件。

  根據相關文件,東莞對引進的創新領軍人才給予100萬元創新啟動資金扶持,對引進的創業領軍人才給予200萬元創業啟動資金扶持。此外,對已獲立項支持的創新領軍人才和創業領軍人才,在項目實施期滿并通過驗收后,可根據其營業額和稅收、行業帶動等情況分別給予最高100萬元創新獎勵經費、最高300萬元創業獎勵經費。


  • 在線咨詢

  • 免費熱線

  • 微信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