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公安局制定出臺《依法支持民營企業發展“20+5”新舉措》。這是落實西安市委、市政府振興大西安建設戰略決策的重要措施,是提升行政效能、改進工作作風、自我加壓的具體行動,也是市公安局近年來各項便民利民措施的升級和延伸。
為此西安市公安局建立“新機制”,推進服務企業發展常態化;服務“零距離”,全力助推企業良好發展;保護“全方位”,堅決維護企業合法權益;突出“互聯網+”,提升公安行政服務效能。著力推進依法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的各項措施。
西安市公安局服務企業發展20項措施、5項工作機制(簡稱“20+5”新舉措)具體內容是:
服務企業發展20項措施
1.縮減行政審批時限。將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設計備案抽查、消防驗收、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抽查時限由20個工作日縮減為13個工作日,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由10個工作日縮減為5個工作日。將公章刻制業、典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辦理時限由20個工作日縮減為3個工作日。
2.下放部分審批權限。將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備案和驗收消防備案、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審批權限,由市級公安消防機構下放到區縣級公安消防機構。授權汽車銷售4S店辦理小型機動車臨時號牌發放業務。對符合國產小型免檢機動車登記業務辦理條件的汽車銷售4S店,授權代辦小型機動車牌證業務。
3.精簡辦事審批環節。對2009年5月1日前投入使用的建筑(不含居住建筑),申請室內外裝修、用途變更等改建時,申請人提供房屋產權證明的,不再提供整體建筑消防驗收手續。
4.下放部分特種行業備案權限。對廢舊金屬收購業、開鎖業、舊貨業(包含寄賣業)和印刷業(指單位內部印刷廠)等4類特種行業的備案管理權限下放到區、縣級公安機關備案。
5.放寬民營企業從業人員落戶政策。按照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吸引人才放寬我市部分戶籍準入條件意見的通知》精神,進一步加強民營企業法定代表人及職工辦理落戶手續工作,確保放寬門檻,提升效能。
6.開辟辦理戶政業務“綠色通道”。在居住證等戶政業務辦理中,本著特事特辦、急事急辦等原則,由民營企業集中提交員工身份證明、合法穩定就業或合法穩定住所證明,統一受理、集中制證,7個工作日內完成。
7.開辟辦理出入境業務“優先窗口”。為20人以上集中申請辦理出入境證件的民營企業從業人員,提供預約專辦窗口優先辦理服務。為旅行社緊急出國旅行團隊、民營企業境外項目建設人員,提供加急辦證服務。為因緊急商務往來再次申請赴港澳商務簽注的民營企業從業人員,提供當日辦結服務。
8.放寬外國人居留期限。對在重點涉外企業任職和參與重大項目建設的外籍員工,突破3個月至1年居留期限限制,按需簽發1年至5年有效居留許可。
9.實行重點企業掛牌服務。將全市年納稅額排名前100位的企業、在建擴建投資規模前100位的企業列為重點服務對象,指導企業做好金融風險防范、消防安全培訓、網絡安全防護等工作。對重點企業、重點項目、重點工程運輸車輛及運送不可解體超限貨物車輛提供通行便利。根據需要,為民營企業大額現金運輸提供護送服務。重點企業在我市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時,從安全許可、制定安保方案、落實安保人員等方面做好服務指導工作,確?;顒影踩?。
10.提高企業安全防范能力。建立警企聯系機制,在大型民營企業設立警務室掛牌服務,由民警指導企業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在中小型民營企業確定派出所民警主動上門服務。將具備聯網條件的重點民營企業視頻監控資源接入公安機關視頻監控平臺,開展視頻巡查防控工作。對申請參加保安員職業資格考試和消防員職業技能鑒定的人員,通過公安網報名審查后,優先安排考試。
11.快速受理企業報警求助。對于企業受到侵害的各類報警求助,公安機關要嚴格落實首接責任制,做到有警必接、有案必查。符合立案條件的要快速受理、及時立案,并在法定時限內快偵快結,堅決禁止有案不立、立案不查和不作為、慢作為問題發生。
12.集中整治侵害企業利益違法犯罪活動。對侵害企業利益的“盜搶騙”等違法犯罪案件,要快偵快破,及時追贓挽損。對強迫交易、聚眾斗毆、尋釁滋事等擾亂企業生產經營的違法犯罪和涉黑涉惡犯罪,要從重從快打擊,重大案件由市局掛牌督辦。對影響企業投融資安全的非法集資、惡意逃廢債和抬高企業融資成本的高利轉貸、金融票據買賣等經濟犯罪案件,要有案必立、立案必查,依法化解企業金融風險。
13.嚴厲打擊危害企業家人身安全的違法犯罪。對敲詐勒索、故意傷害、綁架等嚴重威脅企業家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案件,組織力量快速偵破,有效打擊震懾違法犯罪。對利用信息網絡散布虛假信息、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等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要依法及時嚴厲打擊,維護企業家合法權益。
14.保護全市知名品牌。建立全市企業中國馳名商標、省內著名商標和專利產品,加強服務、依法保護。對省內知名品牌企業發生知識產權受到侵犯案件,公安機關要及時立案偵查。對省外西安投資企業利益遭遇侵害的,主動與當地公安機關溝通協調,依法提供幫助。
15.嚴禁刑事執法介入經濟糾紛。嚴格區分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個人犯罪與企業違規、企業正當融資與非法集資、民營企業參與國有企業兼并重組中涉及的經濟糾紛與惡意侵占國有資產罪等界限,嚴格掌握立案追訴標準。對民營企業因經營不規范引發的問題,嚴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罪刑法定、從舊兼從輕等訴訟依法公正處理,把握好法定追訴時效、證據證明標準等訴訟環節。對已經立案偵查的,要加快辦案進度,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經營管理的影響。
16.嚴格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公安機關在偵查辦案過程中,對涉案企業財產和銀行賬戶依法嚴格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不得超范圍、超數額、超時限查封、扣押、凍結。對已經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要及時進行審查,與案件無關的合法財物依法盡快返還。對不宜查封、扣押、凍結的經營性涉案財物,可允許有關當事人繼續使用,并采取必要的保值保管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對企業生產經營的影響。
17.慎重采取強制措施。對涉嫌犯罪的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技術業務骨干、高層次人才,依法慎重采取強制措施。對有自首、立功表現,認罪態度較好,社會危害性不大,積極配合案件偵辦的企業涉案人員,慎用拘留、逮捕等強制措施,遇有企業重大決策或者經營事項,在不妨礙偵查的前提下,可在公安機關監督下履行一定的企業經營管理職責。
18.提供企業用工信息和經營背景核查服務。根據企業需要,屬地派出所依法為企業提供雇傭人員有無違法犯罪記錄,以及雇傭人員姓名、身份證號碼信息是否一致等核對服務,為企業經營合作提供幫助。
19.推行便企利企網上服務。在“西安公安”公眾號開設政策查詢、業務咨詢、風險提示、線索舉報、審批事項申報等功能,對民營企業預約、申報行政審批事項一次性辦結。
20.建立服務民營企業微信群。區縣公安機關和基層派出所分別建立由企業負責人參加的服務企業微信群,對公安行政審批服務、涉企案件線索舉報等事項進行答疑解惑、受理分辦。市局建立服務企業督辦微信群,對需要解決的問題和跨地區辦理的事項協調解決、跟蹤督辦。
服務企業發展五項工作機制
1.建立領導包抓機制。對全市重點企業實行領導分級包抓。即:市公安局黨委成員每人包抓1個市級重點企業;各分縣局班子成員每人包抓2個區級重點企業;各基層派出所所長包抓轄區內重點企業。各級包抓領導要積極協調解決重點企業經營中涉及的治安問題,及時集中整治重點企業周邊治安環境。
2.建立完善警企聯系機制。市局、分縣局和派出所領導堅持每個月對聯系企業進行一次登門走訪或電話回訪,傾聽企業需求,改進公安工作,全力為企業排憂解難。
3.建立完善清單管理機制。全市各級公安機關對全市所有企業逐個進行摸底登記,各分縣局、基層派出所對轄區重點企業要逐一登記造冊,統一建立檔案和清單,做到底數清、情況明,管理事項清晰,服務指導到位。
4.建立精準服務機制。各分縣局和治安、經保、文保、消防等警種結合各自職能,對重點企業實施分類指導、對口管理,為各類企業項目提供精準化服務,每名企業責任區民警每年至少做2件實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