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擴大銀政合作風險鋪底,通過政府增信風險補償,由銀行按1:10放大授信。
二是出資500萬元啟動企業轉貸應急周轉資金,減輕企業轉貸壓力。出資500萬元建立貸款利息備償周轉金,支持暫時困難企業融資應急。
三是每年設立500萬元農業保險保險費補貼專項資金,對投保農戶、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應承擔的農業保險保險費進行補貼。將對縣內注冊企業的擔保費率全面降低到2%及以下水平,其中小微型企業、科技型小企業、涉農型企業不超過1%,同時對企業給予50%的擔保費補貼。
四是籌建“產業發展基金”和“綜合發展基金”,引導實體經濟通過股權融資、股份改造、掛牌上市開展直接融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