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開拓創新提升履職水平

來源:聘聘發布時間:2017-02-13

  “《無錫市公共交通條例》的立法過程,可視為探索開展立法協商的過程?!笔腥舜蟪N瘯嚓P負責人介紹,去年初,該條例的草案提交市人代會審議,這是我市人大歷史上首次就經濟社會發展領域的立法提交人代會審議。據了解,這部條例背后還有另外一個“首次”:為制定好這部條例,市人大常委會首次召開專題立法協商會議,廣泛聽取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工商聯、群團組織、政協委員的意見建議。而此舉源于一項“首創”——2015年我市在全省首個出臺《關于深入開展立法協商工作的意見》,旨在探索拓寬公民有序參與立法渠道。

  唯有創新思路才會有突破。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履職以來,突破原有思維定勢,圍繞提高立法質量,增強監督實效,用好重大事項決定權,發揮代表作用等方面,大膽創新思路舉措,著力構建地方立法新機制,探索實施剛性監督新舉措,研究明確事項議決新辦法,積極搭建代表履職新平臺,不斷提升履職水平,取得了豐碩的實踐成果。

  按照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精細化立法的新要求,先后制定出臺了關于推進民主立法、建立立法聯系點、聘請立法咨詢專家、開展立法協商、實行法規草案“隔次審議”和法規出臺前評估等一系列新制度,進一步提高了地方立法質量,為推動轉型發展、提升公共服務和社會治理水平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特別是先后制定的養老機構條例、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條例、人口服務管理條例開創了全國地級市立法先河,而制定的城市照明條例、糧油流通安全條例、社區戒毒康復條例還是全國相關領域首部地方性法規,其中社區戒毒康復條例受到了國家禁毒委的充分肯定。前年圍繞公共交通立法首次召開的立法協商會議,首次將公共交通條例這一涉及經濟社會發展領域的立法項目提交市人代會審議,引起了較大反響。我市立法工作多次在全省全國作了經驗交流。

  堅持以監督法為依據,以問題為導向,大力發揚“釘釘子”精神,創新履職形式,強化監督剛性,著力推動人大常委會確定的監督事項落地見效。注重打好監督工作“組合拳”,綜合運用會議審議、視察調研、執法檢查、專題詢問等多種方式加強監督,制定出臺了提高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質量的意見和專題詢問的辦法,尤其是從2013年開始,每年突出一個民生熱點問題開展專題詢問,每次專題詢問從調查研究到最后聽取審議詢問整改落實情況報告、進行滿意度測評,歷時八九個月,形成了未問先改、邊整邊改的良好局面,其準備之充分、調研之深入、問題之精準、整改之到位,贏得了社會各方面的充分認可,也成為本屆人大常委會剛性監督的一大亮點。

  根據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健全人大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制度,各級政府重大決策出臺前向本級人大報告”的有關精神,及時研究出臺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規定,對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原則、范圍進行了科學的界定,并按照議而必決、議而可決、備案三大類別,明確了需報請人大常委會討論、決定的25項重大事項。按規定,常委會就全市改革發展、民生改善、生態建設、文化遺產保護等方面的重大事項適時作出了決議決定,為推動重點領域難點問題的解決提供了法律層面的支持。尤其是作出的關于加快推進垃圾分類處理、關于加快推進城市軌道交通建設、關于引進濱江學院等決議決定,作用明顯,影響深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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