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新政大幅降低人才公寓申請門檻

來源:聘聘發布時間:2016-12-13

  “禪城的人才公寓正在形成品牌效應。”針對目前禪城人才公寓使用量不高的現狀,徐航表示,禪城近期調整了人才公寓工作的思路,適當降低申請入住門檻、優化申請流程等,“相信這對于承接廣州等周邊人才和項目的溢出效應是很有吸引力的。”

  按照此前的政策,人才需要先進來,在禪城工作一定的時間才能提出申請。他表示,禪城在對“雙創”人才進行調研走訪后發現,其實人才最需要的是先安居再樂業,禪城此次應“雙創”形勢的要求,適當降低門檻、簡化申請手續,強化人才政策配套,降低人才在禪城創新創業的生活成本,解除他們的后顧之憂。

  記者從禪城區住建局了解到,禪城區擬定了《人才公寓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細則已通過區政府審核,將于近期發布。其中提出大幅度降低人才公寓的申請門檻,離開戶籍所在地前往禪城區就業的新就業職工(新市民)首次納入人才公寓的保障對象中……看點頗多。

  “對比此前申請人才公寓所設置的門檻,細則對于學歷的要求大大降低。”禪城區住建局負責人在解讀時表示。細則中明確,人才公寓是指面向本區內符合條件的各類型人才、新就業職工(新市民)出租,作為本區引進人才、穩定人才以及解決新市民住房困難的公共租賃住房。其中所稱的各類型人才,是指具有大學專科或者初級專業技術職稱、高級工以上,或單位認可具備一定能力、實績和貢獻的工作人員。

  新細則分為單位申請和個人(家庭)申請兩種申請方式。在單位申請人才公寓的優先承租條件中,細則明確,進駐禪城區重點主題產業園區的企業、獲得省市創新人才團隊立項的團隊所在單位、建有省級以上創新平臺的單位、高新技術單位,以及在提出申請前一年單位年納稅總額達到1000萬元以上,或年納稅密度達到100萬元/畝或者100萬元/千平方米的企業等,將可根據房源情況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租。

  “禪城的人才公寓是為人才提供的過渡性質的住房保障,因此細則對于人才公寓的租賃期和入駐期限進行明確規定。”區住建局負責人表示。細則明確,面向單位配租的人才公寓,租賃期由投資主體和申請單位商議決定,但不得少于一年,入住對象入住期限一般不超過三年。個人(家庭)申請人才公寓的,入住期限不超過三年,合同期滿不再續約。

  在租金方面,禪城將實施人才公寓的級差化租金,“也就是說,依據人才基本要素包括學歷、專業技術支撐、技能等級等的得分來計算,評分結果實行級差化租金。”以上負責人解釋,如果總的得分在110分以上,對承租人的租金**達到100%,也就意味著可以零租金入住;得分在80—110分之間,給予租金70%的**減免,承租人只需要承受建筑面積×房屋所在地租金參考價×30%的租金價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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