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新政力推經濟開發區發展

來源:聘聘發布時間:2016-11-08

  11月4日上午,我市加快推進淄博經濟開發區發展專題會議召開。記者從會上了解到,在淄博經濟開發區掛牌成立一周年之際,市委、市政府出臺《關于加快推進淄博經濟開發區發展的實施意見》,《意見》一共明確6條扶持政策。其中財政支持方面,凡是在淄博經濟開發區轄區內按現行體制形成的土地收益、行政事業性收費、專項收入、政府性基金等各類地方政府性收益,市級不再分成,全部返還淄博經濟開發區,用于基礎設施建設及公益項目建設等。

  《意見》確定的第一條扶持政策就是“加大財政支持,增強淄博經濟開發區自我滾動發展能力”。具體內容為:在維持和周村區財稅體制不變的情況下,自2016年起,對淄博經濟開發區實現的市級分成稅收增長高于全市平均增幅以上部分予以返還,暫定期為3年;凡是在淄博經濟開發區轄區內按現行體制形成的土地收益、行政事業性收費、專項收入、政府性基金等各類地方政府性收益,市級不再分成,全部返還淄博經濟開發區,用于基礎設施建設及公益項目建設等。在土地出讓金返還上,市級對土地出讓金即繳即返,縮短資金流轉周期,降低成本。將招商引資專項資金由1000萬元增加到1500萬元,加大優質項目引進力度,為淄博經濟開發區快速發展提供強力支撐。

  在“加大金融支持,做強淄博經濟開發區投融資平臺”方面,《意見》要求,在基金投放上市級現有8支引導基金在項目選擇和投向上要重點向淄博經濟開發區傾斜,支持設立淄博經濟開發區發展專項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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